第一篇《人生模仿艺术》,上来先对小说有个梗概简介。作者的论断,尤其有关胡兰成的,未必需要完全吸收,就看看史料,也满有意思的。第二篇是张爱玲对自己这篇小说的一些解释。第三篇是比较偏重考据。最后有两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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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模仿艺术
作者:施康强
原载《读书》1995年第7期
沦陷时期的上海,四位太太大白天开着强光灯打麻将,洗牌时一只只钻戒光芒四射。女主人易太太的丈夫是汪伪情报机关首脑;三个女客中,有两个的丈夫也在汪伪政府任职。最年轻的“麦太”,闺名王佳芝,名义上是易太太的干女儿,惟独她没戴钻戒,但是她涂得亮汪汪的薄嘴唇娇红欲滴,一张秀丽的六角脸经得起无情的当头照射,酷烈的光与影更托出她的“胸前丘壑”。(蚕按:就凭这一点,我就觉得章子怡不合适演女主角。)她跟易太太是两年前在香港认识的,香港陷落后,麦先生的生意停了,王佳芝来上海跑单帮,被易太太留住在她家。
身材矮小,有点“鼠相”的易先生(蚕按:男主角好象是定了葛优了。)站在他太太背后看牌,觑一个空子向佳芝发出一个暗号。佳芝即推说有事,告辞。她乘易家的汽车出去,吩咐司机开到一家咖啡馆,打发司机回去。然后她进咖啡馆打个电话,出来,雇三轮车到凯司令咖啡馆停下,进去等人。
她等的是易先生。原来她本是岭南大学的学生。广州沦陷前,岭大搬到香港。汪精卫一行人抵达香港后,她和几个男女同学怀着流亡学生的心情,有志报国,遂自发组织起来做业余特工,定下一条美人计:由一个女生去接近易太太,然后诱惑汪精卫身边的红人易先生——此公好色——设法把他引出来、除掉他。充当香饵的,自然非学校剧团的当家花旦王佳芝莫属。可惜鱼儿没有吞钩,计划没有成功。
珍珠港事变后,海路复通,这群学生转学到上海,与一个国民党地下工作者搭上了线。那位特工极力鼓励他们继续进行,于是王佳芝与老易又结上关系。今天正是设好了圈套,要在约定地点刺杀易先生。佳芝等了半天,才见一辆木炭汽车开来。一望而知是他的车。她出去,上车。易先生要司机开到福开森路去幽会,佳芝说附近有爿店,她想趁便去修一个耳环。易先生自然不能不奉陪。车于是折回,从义利饼干行过街到平安戏院。对面就是那家凯司令咖啡馆。
走进珠宝店,讲定修配耳环一事之后,易先生主动提出要履行诺言,给佳芝买个钻戒做纪念。印度老板在店堂后身,两层楼之间的一个阁楼上接待他们,挑出一个六克拉的粉红钻戒让佳芝试戴。“光头极足,亮闪闪的,异星一样,红得有种神秘感”。佳芝知道,刺客已埋伏好了。在“紧张得拉长到永恒的这一刹那间”,她自问是不是有点爱上老易了。看到他脸上一种温柔怜惜的神气,她突然想:“这个人真是爱我的。”然而太晚了。她低声说:“快走”。他立刻明白,跳下楼梯,夺门而出。汽车吱的一声尖叫。砰!车门声还是枪声?车开走了。
易先生回来了,即命令封锁,把抓到的人,包括王佳芝,统统枪毙。他又站在他太太背后看牌,心里想着王佳芝。“他觉得她的影子会永远依傍他,安慰他。虽然她恨他,她最后对他的感情强烈到是什么情感都不相干了,只有感情。他们是原始的猎人与猎物的关系,虎与伥的关系,最终极的占有。她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以上是《色戒》,张爱玲一个短篇小说的梗概。这篇小说在张氏的创作中或许不是最出色的,却惹出一场笔墨官司,一九七八年十月一日台北《中国时报》的副刊《人间》上,有位署名域外人的撰文批评这篇小说的诸多缺点,诸如作者对王佳芝的爱国动机全无一字交代,“罗织她的弱点”,乃至“歌颂汉奸的文学——即使是非常暖昧的歌颂”。张爱玲很快作文辩白,一个多月后在同一家报纸副刊上发表《羊毛出在羊身上——谈<色戒> 》(蚕按:别急,这篇附在后面了。)。在文章开头,她说:“这故事的来历说来话长,有些材料不在手边,以后再谈。”这篇文章后来收入《续集》(台北皇冠出版社一九八八年初版),该书《自序》里也有一段话提到《色 戒》:
《羊毛出在羊身上》是在不得已的情形下被逼写出来的。
不少读者硬是分不清作者和他作品中人物的关系,往往混为一谈。
曹雪芹的《红楼梦》如果不是自传,就是他传,或是合作,偏偏
没有人拿它当小说读。最近又有人说,《色 戒》的女主角确有其
人,证明我必有所据,而他说的这篇报导是近年才以回忆录形式出现
的。当年敌伪特务斗争的内幕哪里轮得到我们这种平常百姓知道底细?
记得王尔德说过,“艺术并不模仿人生,只有人生模仿艺术。”我很
高兴我在一九五三年开始构思的短篇小说终于在人生上有了着落。
这篇“以回忆录形式出现的”报道,我们无缘见到。另一方面,也始终未见张爱玲提供当年写作《色 戒》依据的材料。
然而,这个故事确实并非完全杜撰,男女主角皆有所本。易先生的原型是丁默邨,王佳芝身上有郑苹如的影子。郑是国民党中统特工人员,图谋刺杀丁默邨未遂,被丁处死。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开始审讯汉奸。郑苹如之母郑华君为丁默邨杀害郑苹如致函首都高等法院(一九四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为凭藉敌势残害忠良、诉请严予处刑以彰国法事。窃氏先夫郑钺,清
末留学东瀛,加入同盟,追随国父及于右任院长,奔走革命有年。辛
亥、癸丑两役,先夫皆躬与其事。民国二十四年授命上海高二法院首
席检察官,“七 七事变”猝发,先夫悲愤万状,沪淞沦陷即杜门谢客,
而敌伪深知其人望,欲藉以为号召,对之极尽威逼利诱之能事。先夫
大义凛然,矢志靡心,亟以雪耻救国谆谆教导子女。子曰海澄,投笔
从戎,效力空军,与敌周旋之后竟尔成仁,完成其报国素志,女曰苹
如,由上海法政学院毕业,爱国之志胜于须眉,二十六年承嵇希宗介
绍,加入中央调查统计局工作,以获取敌伪情报及破坏工作为天职。
丁逆默邨、李逆士群均在沪西极司非而路七十六号组织伪特工总部,
丁逆担任主任伪职,专以捕戮我方爱国同志、献媚日敌为事。熊剑东
曾为丁逆逮捕,熊妻与苹如共同设法营救。苹如前肄业民光中学,时
丁逆适长是校,苹如藉此关系,故得对丁逆虚与委蛇,冀从中获取便
利。由是探悉前高法院郁华庭长(蚕按:郁华是郁达夫的长兄,
郁华的女儿是郁风,也即黄苗子先生的夫人。)、前一特地院
钱鸿业庭长之被暗杀,皆由丁逆为厉之阶,盖欲破坏我方在沪整个法
院也。该逆向苹如曰:汝父任高二分院首席检察官,亟宜参加和运,
若不识时务,勿谓七十六号无人,行将夺取汝父生命云云。苹如闻之
愤不可遏,当诉由先夫以情密陈司法院在案。苹如于二十八年奉中统
局密令,饬将丁逆置诸重典,遂与嵇希宗及郑杉等暗中会商,决议由
苹如以购办皮大衣为由,诱令丁逆同往静安寺路戈登路口西比利亚皮
货店,并于附近伏戎以待。苹如于十二月二十一日午后五时许将丁逆
诱到该处,某同志即开枪向之射击,惜乎手术欠精,未能命中,当被
遁逸。丁逆由是痛恨苹如,欲得而甘心焉。卒于是月二十六日将苹如
捕去,更有丁逆之妻及其他某某两巨奸之妻亦参预逆谋,极力主张应
制苹如死命,苹如遂及于难。……
小说家因其虚构,因其对原始材料进行改造和艺术加工,才成为小说家。纪实不是文学、所谓“纪实文学”其实是个自相矛盾的概念。一部作品中纪实的成分越多,文学的因素就越少。考证小说情节的依据、来源、“本事”,是考据家的本事。批评家的路数相反,他着眼于虚构。如果他也作考证,他更看重作品与原始材料的差异,试图解释为什么会出现这些差异。
王佳芝的故事与郑苹如的事迹有很大差异。
郑苹如毕业于上海法政学院,没有在香港上过学。不过,如果王佳芝没有在香港当准流亡学生的经历,张爱玲就不能引入她熟悉、喜爱的香港生活场景:“游车河”、到通宵营业的小馆子去吃及第粥等。相应地,易先生与丁默邨的行踪亦不能完全一致:丁默邨投奔伪政权是一九三九年汪精卫由河内到上海以后的事;他去过香港,但并非在香港就追随汪精卫,如小说中的易先生。最大的虚构在于一,王佳芝是自告奋勇的业余特工;二,她在关键时刻对要她刺杀的敌人生了爱怜之心。郑苹如这样的职业特工可以以色相为诱饵,但以常理揆之,大概不至于假戏真做,尤其对手不是白马王子,而是一个其貌不扬的中年男子。必须先有第一项虚构,第二项才能成立。为了增强情节的可信性,张爱玲甚至假定易先生虽有“鼠相”(丁默邨个子矮小,人称“丁小鬼”),面貌仪表还不错,还有点绅士派头。
古今中外的美人计用得太多,文学作品中的美人计也写得太滥,很难引起读者的震动、感动了。美人临阵倒戈,情救奸雄,这才有几分新鲜;心狠手辣的奸雄恩将仇报,处死美人,这才“令人毛骨悚然”,产生作家追求的效果。
易先生和王佳芝互为猎人和猎物。一般地说,形而上地说,这一组关系可以表述为施虐者和受虐者的关系。而根据某种理论,受虐者是可以在暗中依恋施虐者的,如在性虐待行为中。受虐者甚至会“为虎作伥”,如在有些政治迫害中见到的,特殊地说,张爱玲之所以让王佳芝在一刹那间爱上易先生,恐怕有她自己和胡兰成那段恋情做铺垫。男女之爱既可以是非政治的(apolitical),如张之于胡,也可以是超政治的(《第四十一个》中的红军女战士爱上归她看守的白军军官)。情与理往往不合。“合情合理”其实是个很难满足的双重标准。
胡对于张有两个优势。他出身寒微,学历也不高,不择手段向上爬,阅历颇丰,当过报馆主笔,写过政治论文和文学评论,做过伪中宣部常务次长。对于没落贵族世家的大小姐,他代表一种崛起的平民力量。胡张初次相遇是在胡兰成家中。胡自述 “意是要和爱玲斗,向她批评今时流行作品,又说她的文章好在那里,还讲我在南京的事情”。第二次见面,是在张爱玲寓所。“我在她房里亦一坐坐得很久,只管讲理论,一时又讲我的生平,而爱玲亦只管会听。”一来二去,胡才子遂以其经历和“理论”优势(胡自称“就是受过思想训练的人,对凡百东西皆要在理论上通过了,才能承认)轻取绝代才女张爱玲,以致后者不仅赠照,而且在照片背后题字: “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胡兰成:《今生今世民国女子》)返观王佳芝以业余特工的水平遇上老谋深算的敌方情报机关首脑,如不入段的棋手与九段大师对局,很难不感到某种眩惑。
现在我们回到《续集序》里那段话,我们虽不知回忆录的作者是否确指王佳芝的原型为郑苹如,但是根据张爱玲寥寥数语的转述,可以断定这位作者披露了“当年敌伪特务斗争的内幕”。张爱玲作为一介平民,想来无从接触大量的诉讼文件。其实,丁默邨本人即在一九四七年二月七日的补充答辩书以此说为自己辩护:
关于郑苹如女士被害一节,以被告所知乃敌寇所为。缘郑母
系日人,郑在日生长,日语极佳,日友极多,日籍密友亦不
少。郑于民国二十四、五年即为敌寇作情报工作,常奔走于
上海虹口日人区域,敌方亦视郑女士为半个日本人。二十八
年冬,其日友有数人以共产党嫌疑被敌寇逮捕,涉及郑女士,
旋又发觉郑女士有暗通中央之嫌。敌寇以郑女士为日方情报
员,竟与我中央及共产党同时有关,痛恨异常,故压迫郑母
将郑女交出,架往虹口禁闭。郑之密友,日人花水等均被敌
方拘押严办。以上情形,被告于事后由敌寇方面陆续闻知,
且当时敌寇气焰高张,郑母既为日人,郑本人又与敌方关系
深切,被告有何力量敢捋虎须?倘系被告所害,郑母当时必
对敌寇控诉,安能迟至今日?况被告当时方被李士群劫持,
何能加害他人?故郑女士之被害显系敌寇下其毒身,被告绝
对无关。……
不过丁默邨不能否认他和郑苹如的特殊关系。一九四七年二月一日的审判笔录中,有一段涉及郑苹如被害事。审判长朗读李士群妻叶吉卿与吴四宝妻余爱珍(此人后来在日本嫁给胡兰成)的口供(两人都说未参预处死郑苹如)(蚕按:看看佘爱珍到底是什么角色吧。),然后问丁默邨:“你有何话说?”
丁答:“吴余爱珍及李士群老婆都说没有,而且郑苹如为人道德很坏,被告不愿说。”(蚕按:这后半句看得我怒火中烧!)
问:“女孩子为国家做特工当然是要牺牲自己贞操的,你陪她买大衣是实吧!”
答:“我没有陪她。……”
法官的冷峻,丁默邨的倒打一耙,都是上好的小说材料。
一九四七年五月一日,最高法院以“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罪判处丁默邨死刑。判决书中详列丁之罪状,包括“主使戕害军统局地下工作人员及前江苏高二法院庭长郁华、与参加中统局工作之郑苹如”。
剩下最后一个问题:郑苹如是否对丁默邨演了一出《华容道》。只有郑的家属和当年与郑合谋刺丁的中统局同事,才有资格就此一隐事,此一微妙的感情问题作证。死者已矣,死者的家属当不至于“厚诬先烈”。那么是同事。然而,事隔多年,此种证词的可信性大可怀疑。所以,对于此类问题,大可不必深究。阅读文学作品,应该把属于恺撒的还给恺撒,属于文学的还给文学。作为读者,我对《色 戒》中一些细节颇感兴味,借以窥见沦陷时期上海某一阶层的生活氛围。易公馆用整疋呢料做落地窗帘,上面印着特大的砖红凤尾草图案,一根根横斜着也有一人高。咖啡馆里点着一对对杏子红百摺绸罩壁灯,小圆桌,暗花细白麻布桌布。橱窗里的木美人展示皮大衣与蝙蝠袖烂银裙(蝙蝠袖到八十年代末又卷土重来了)。如果说这些细节是社会生活史资料,并非文学正宗,正宗文学,那么请看作者写平安电影院 “灰红暗黄二色砖砌的门面,有一种针织粗呢的温暖感”。这是张爱玲才能想到的比喻。又如,王佳芝久等易先生不来,为消磨时间,“她打开手提袋,取出一小瓶香水,玻璃瓶塞连着一根小玻璃棍子,蘸了香水在耳垂背后一抹。微凉有棱,一片空茫中只有这点接触。再抹那边耳朵底下,半晌才闻见短短一缕栀子花香。”“微凉有棱”,这是何等细腻的女性感觉!在这四个字中我们遇到永恒的文学,永恒的张爱玲。
(《审讯汪伪汉奸笔录》,南京市档案馆编,江苏古籍出版社一九九二年七月版,全两册,27元。编者称:“本书的档案史料,除少数人的起诉书、审判书已在当时的报纸披露外,其余均为首次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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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毛出在羊身上——谈《色·戒》
作者 张爱玲
拙著短篇小说《色·戒》,这故事的来历说来话长,有些材料不在手边,以后再谈。看到十月一日的《人间》上域外人先生写的《不吃辣的怎么胡得出辣子?——评<色,戒>》一文,觉得首先需要阐明下面这一点:
特务工作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可以说是专业中的专业,受训时发现有一点小弱点,就可以被淘汰掉。王佳芝凭一时爱国心的冲动——域文说我“对她爱国动机全无一字交代”,那是因为我从来不低估读者的理解力,不作正义感的正面表白——和几个志同道合的同学,就干起特工来了,等于是羊毛玩票。羊毛玩票人了迷,捧角拜师,自组票社彩排,也会倾家荡产。业余的特工一不小心,连命都送掉。所以《色·戒》里职业性的地下工作者只有一个,而且只出现了一次,神龙见首不见尾,远非这批业余的特工所能比。域外人先生看书不够细心,所以根本“表错了情”。
“007”的小说与影片我看不进去,较写实的如詹·勒卡瑞(Jonh Lecarre)——的名著《<冷战中>进来取暖的间谍》——搬到银幕也是名片——我太外行,也不过看个气氛。里面的心理描写很深刻,主角的上级首脑虽是正面人物,也口蜜腹剑,牺牲个把老下属不算什么。我写的不是这些受过专门训练的特工,当然有人性,也有正常的人性的弱点,不然势必人物类型化。
王佳芝的动摇,还有个原因。第一次企图行刺不成,赔了夫人又折兵,不过是为了乔装已婚妇女,失身于同伙的一个同学。对于她失去童贞的事,这些同学的态度相当恶劣——至少予她的印象是这样——连她比较最有好感的邝裕民都未能免俗,让她受了很大的刺激。她甚至于疑心她是上了当,有苦说不出,有点心理变态。不然也不至于在首饰店里一时动心,铸成大错。
第二次下手,终于被她勾搭上了目标。她“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下,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是说“因为没自牺牲了童贞”,极其明显。域外人先生断章取义,撇开末句不提,说:我未干过间谍工作,无从揣摩女间谍的心理状态。但和从事特工的汉奸在一起,会像“洗了个热水澡”一样,把“积郁都冲掉了”,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王佳芝演话剧,散场后兴奋得松弛不下来,大伙消夜后还拖着个女同学陪她乘电车游车河,这种心情,我想上台演过戏,尤其是演过主角的少男少女都经验过。她第一次与老易同桌打牌,看得出他上了钩,回来报告同党,觉得是“一次空前成功的演出,下了台还没下妆,自己都觉得顾盼间光艳照人。她舍不得他们走,恨不得再到哪里去。已经下半夜了,邝裕民他们又不跳舞,找那种通宵营业的小馆子去吃及第粥也好,在毛毛雨里老远一路走回来,疯到天亮。”
自己觉得扮戏特别美艳,那是舞台的魅力。“舍不得他们走”是不愿失去她的观众,与通常的 the party is over酒阑人散的碉帐。这种留恋与施亥同学夜游车河一样天真。“疯到天亮”也不过是凌晨去吃小馆子,雨中步行送两个女生回去而已。域外人先生不知道怎么想到歪里去了:
我但愿是我错会了意,但有些段落,实在令我感到奇怪。例如她写王
佳芝第一次化身麦太太,打入易家,回到同伙处,自己觉得是“一次空前
成功的演出,下了台还没下妆,自己都觉得顾盼间光艳照人。她舍不得他
们走,恨不得再到哪里去。”然后又“疯到天亮”。那次她并未得手,后
来到了上海,她又“义不容辞”再进行刺杀易先生的工作。照张爱玲写来,
她真正的动机却是“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
了,因为一切都有了(缺“个”字)目的。”
句旁着重点是我代加。“回到同伙处”显指同伙都住在“麦家”。他们是岭南大学学生,随校迁往香港后,连课堂都是借港大的,当然没有宿舍,但是必定都有寓所。“麦家”是临时现找的房子,香港的小家庭都是佐公寓或是一个楼面。要防易家派人来送信,或是易太大万一路过造访,年轻人大多令人起疑,绝不会大家都搬进来同住,其理甚明。这天晚上是聚集在这里“等信”。
既然算是全都住在这里,“舍不得他们走”就不是舍不得他们回去,而成了舍不得他们离开她各自归寝。引原文又略去舞场已打烊,而且邝裕民等根本不跳舞——显然因为态度严肃——惟有冒雨去吃大排档一途。再代加“然后又”三字,成为“然后又疯到天亮”,“疯到天亮”就成了出去逛了回来开无遮大会。
此后在上海跟老易每次“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了,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引原文又再度断章取义,忽视末句,把她编派成色情狂。这才叫罗织人人于罪,倒反咬一口,说我“罗织她的弱点”。
一般写汉奸都是獐头鼠目,易先生也是“鼠相”,不过不像公式化的小说里的汉奸色迷迷晕陶陶的,作饵的侠女还没到手已经送了命,侠女得以全贞,正如西谚所谓“又吃掉蛋糕,又留下蛋糕”。他唯其因为荒淫纵欲贪污,漂亮的女人有的是,应接不暇,疲于奔命,因此更不容易对付。而且虽然“鼠相”,面貌仪表还不错士 —这使域外人先生大为骇异,也未免太“以貌取人”了。——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他如果是个“糟老头子”(见水晶先生《色·戒》书评),给王佳芝买这只难觅的钻戒本来是理所当然的,不会使她抨然心动,以为“这个人是真爱我的”。
易先生的“鼠相”“据说是主贵的”,(《色·戒》原文)“据说”也者,当是他贵为伪政府部长之后,相士的恭维话,也可能只是看了报上登的照片,附会之词。域外人先生写道:“汉奸之相‘主贵’委实令我不解。”我也不解。即使域外人先生写信命相,总也不至于迷信中认为一切江湖相士都灵验如神,使他无法相信会有相面的预言伪部长官运亨通,而看不出他这官做不长。
此外域文显然提出了一个问题:小说里写反派人物,是否不应当进入他们的内心?杀人越货的积犯一定是自视为恶魔,还是可能自以为也有逼上梁山可歌可控的英雄事迹?
易先生思将仇报杀了王佳芝,还自矜为男子汉大丈夫。起先她要他同去首饰店,分明是要敲他一记。他“有点悲哀。本来以为想不到中年以后还有这样的奇遇。……不让他自我陶醉一下,不免抚然。”此后她捉放曹放走了他,他认为“她还是爱他的,是他生平第一个红粉知己。想不到中年以后还有这番遇合。”这是枪毙了她以后,终于可以让他尽量“自我陶醉”了,与前如出一辙,连字句都大致相同。
他并且说服了自己:“得一知己,死而无憾。他觉得她的影子会永远依傍他,安慰他。……他们是原始的猎人与猎物的关系,虎与张的关系,最终极的占有。她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域外人先生说:“读到这一段,简直令人毛骨惊然。”“毛骨惊然”正是这一段所企图达到的效果,多谢指出,给了我很大的鼓励。
因为感到毛骨慷然,域外人先生甚至于疑惑起来:也许,张爱玲的本意还是批评汉奸的?也许我没有弄清楚张爱玲的本意?
但是他读到最后一段,又翻了案,认为是“歌颂汉奸的文学——即使是非常暖昧的歌颂——”。
故事未了,牌桌上的三个小汉奸太太还在进行她们无休无歇的敲竹杠要人家请吃饭。无聊的鼓噪歪缠中,有一个说了声:“不吃辣的怎么胡得出辣子?”一句最浅薄的谐音俏皮话。域外人先生问:
这话是什么意思?辣椒是红色的,“吃辣”就是“吃血”的意思,这是很明显的譬喻。难道张爱玲的意思是说,杀人不眨眼的汉奸特务头子,只有“吃辣”才“胡得出辣子”,做得大事业?这样的人才是“主贵”的男子汉大丈夫?
“辣椒是红色的,‘吃辣’就是‘吃血’的意思。”吃红色食品就是“吃血”,那么吃番茄也是吃血?而且辣的食物也不一定是辣椒,如粉蒸肉就用胡椒粉,有黑白二种。
我最不会辩论,又写得慢,实在匀不出时间来打笔墨官司。域外人这篇书评,貌作持平之论,读者未必知道通篇穿凿附会,任意割裂原文,予以牵强的曲解与“想当然耳”:一方面又一再声明“但愿是我错会了意”,自己预留退步,可以归之于误解,就可以说话完全不负责。我到底对自己的作品不能不负责,所以只好写了这篇短文,下不为例。
(原刊1978年11月27日台北《中国时报·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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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愛玲《色 戒》的背後
收入《张爱玲传奇未完》一书,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4月出版。
張愛玲,一位用生命經營自己小說世界的作家,在她細膩而瑰麗的文字裡,散發著一股蒼涼的氣息。然而不同於以往蒼涼風格而歷經三十年不斷改寫的〈色,戒〉故事,我們看到的卻是張愛玲不經意的對自己情感世界的坦露。一篇由特工之間你爭我奪改寫而成男女之間的愛恨情仇,何以令張愛玲撼動許久?〈色,戒〉的背後正為您述說始末。
張愛玲在一九七一年接受水晶先生的訪問時,曾稱「《傳奇》裡的人物和故事,差不多都『各有所本』的」。而她的弟弟張子靜晚年則更明確地指出,〈金鎖記〉的故事,人物脫胎於太外祖父李鴻章次子李經述的家中;而〈花凋〉則是寫張愛玲舅舅黃定柱的三女兒,也就是她三表姐黃家漪的故事。學者馮祖貽則指出,〈創世紀〉是以張愛玲的六姑奶奶,也就是祖母李菊耦的妹妹為底本的,另外〈茉莉香片〉則活脫脫是上海張愛玲的家,主人翁聶傳慶就是張子靜(當然也有張愛玲的投影)。上述作品可說是一個家族的小說。雖然這個家族已從繁華走向沒落,但張愛玲作為舊家族的一員,她憑藉著「記憶」,揭示了他們無可挽回的沒落以及種種掙扎;而童年的不幸經歷又使她毫不留情地鞭笞著這沒落貴族的「猥瑣、難堪,失面子的屈服」,於是「蒼涼」成為她《傳奇》小說的總主題。
●《色,戒》之本
雖不同於她的家族小說,發表於一九七八年四月十一日《中國時報》(人間)副刊的《色,戒》,也被認為是「有所本的」。香港學者兼影評家陳輝揚就說:「我一直認為〈色,戒〉的材料來自胡蘭成,因為易先生和王佳芝的故事,是根據鄭蘋如謀刺丁默村一案而寫成的。其中種種細節,只有深知汪精衛政府內情的人才能為張愛玲細說始末。」張愛玲曾在一九八三年該小說結集成《惘然記》的序中談到〈色,戒〉,〈相見歡〉和〈浮花浪蕊〉,「這三個小故事都曾經使我震動,因而甘心一遍遍改寫這麼多年,甚至於想起來只想到最初獲得材料的驚喜,與改寫的歷程,一點都不覺得這其間三十年的時間過去了。愛就是不問值不值得。這也就是『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了。因此結集時題名《惘然記》。」由此可見她非常喜歡這些自外界獲得的材料,並且從一九五○年左右就寫成,其間又經過三十年的改寫。
至於她沒有提及材料得之於胡蘭成,甚至在她小說發表後不久,即遭受署名「域外人」的嚴厲批評,她在反駁的文章中,亦沒有提及「胡蘭成」,只說:「這故事的來歷說來話長,有些材料不在手邊,以後再談。」幾句話就避重就輕地帶開。這實在是由於她和胡蘭成分手後,「胡蘭成」三個字便從張愛玲的記憶中清除。胡蘭成對張愛玲的傷害,正如曼禎在《半生緣》中的感受─「不管別人對她怎麼壞,就連她自己的姐姐,自己的母親,都還沒有世鈞這樣的使她傷心。」在當時張愛玲的心境恐怕是「不管別人對她怎麼壞,就連她自己的父親,自己的母親,都還沒有胡蘭成這樣的使她傷心。」因此她實不願再觸及情傷,更不願因胡蘭成而再度招致如抗戰勝利後「文化漢奸」汙名的攻訐。儘管如此,曾活躍於汪偽政權中而熟知故事始末的胡蘭成,是張愛玲獲得這令她震動故事的不二人選,尤其是他們曾經有過兩情繾綣、無話不說的時刻,胡蘭成向她道出這故事的細節,也是最自然不過的事。
●丁默村與李士群的恩怨衝突
關於鄭蘋如謀刺丁默村一案,最早披露的是六○年代在香港出版的金雄白的《汪政權的開場與收場》中的一小節,筆者參考多種史料發覺此一暗殺事件,除了關係到中統鋤奸外,得從丁默村與李士群的恩怨衝突說起。丁默村湖南常德縣人,生於一九○三年,幼時就讀於湖南省立第二師範附屬小學。畢業後,未能考入中學。一九二一年下半年,年輕氣盛的丁默村隻身前往上海闖蕩,他積極參加青年學生運動,並由施存統介紹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次年春他回湖南籌建常德團組織,並自任組長。同年十月十三日社會主義青年團常德地方執委改選,丁默村出任團書記,但在次年改選時,他卻失去書記一職,對此他極為不滿,並與新領導人鬧翻。次年一月他謊稱去長沙匯報工作,其實他遠走上海,叛離共產黨,加入了國民黨。一九二六年他到廣州擔任國民黨中央組織部調查科辦事員。次年四月蔣介石在上海發動清黨,他便積極投靠蔣介石,追隨陳立夫、陳果夫的「CC」派。一九三二年他擔任國民黨組織部調查科上海區直屬情報小組組長,在上海文化界進行特務活動。他與李士群等在「萬春坊新光書局」編輯《社會新聞》,先後出版三日刊、旬刊、半月刊等刊物。
李士群,浙江遂昌人,生於一九○七年三月二十日。幼年在本鄉私塾讀過幾年書,二○年代初他進入了日本人開設的東亞同文書院,後又轉入上海大學讀書,其間他生活來源主要仰仗他的妻子--大夏大學學生葉吉卿,由於葉家有錢使得李士群生活無憂。這期間他參加了中國共產黨,並赴蘇聯莫斯科中山大學求學,後又轉入蘇聯特種警察學校。回到上海後李士群以「蜀聞通訊社」記者的身分,從事共產黨的地下活動。但不久為公共租界工部局巡捕房逮捕,為了怕被引渡給國民黨政府,妻子葉吉卿找到恆豐錢莊的韓傑,走通了青幫「通」字輩季雲卿的門路,由季雲卿通過巡捕房裡的熟人,將他保釋出來。後來他便向季雲卿投了門生帖子,從此李士群與青幫拉上關係。一九三○年國民黨中央組織部「調查科」,以上海為重點,偵騎四出,共產黨組織屢遭破壞。一九三二年,李士群又被「調查科」逮捕,他眼見地下鬥爭處境艱難,便向國民黨自首並投靠國民黨。起初他被委派為「調查科」上海區直屬情報員,不久就調到與丁默村、唐惠民等編輯《社會新聞》。
一九三四年「調查科」改為國民黨中央組織委員會「黨務調查處」;同年蔣介石為了統一特務組織,在軍事委員會內設「調查統計局」,丁默村當上了第三處(郵電檢查處)處長,與戴笠(軍警處處長)、徐恩曾(黨務處處長)齊名。抗戰前,丁一直在蔣介石手下任職,抗戰開始後他曾在溪口奉陳立夫之命,「招待」中共叛徒張國燾。由於戴笠對他的嫉妒,向蔣介石控告他貪汙招待費,使他遭到追查。一九三八年八月「調查統計局」第一、三處遭撤銷,丁默村失去職務,僅在軍事委員會掛了少將參議的空名,因此他悶悶不樂,託詞到昆明「養病」。
而李士群在一九三三年春因國民黨「調查科」上海區長馬紹武,遭共產黨中央特科「紅隊」的伏擊斃命,使他和丁默村同遭疑疑而被捕。但丁默村因有「CC」的高級幹部、上海市社會局長吳醒亞的力保,很快就被釋放了;而李士群則沒有靠山,被解押到南京道署街「調查科」總部。後經李士群的老婆葉吉卿的營救下,走通了「調查科」科長徐恩曾的門路,李士群雖被釋放,但仍然被規定不得擅離南京。不久,李士群被指派為「調查科」編譯股編譯員、南京區偵查員。一九三三年底開始,他擔任「留俄學生招待所」副主任兼「留俄同學會」理事,直到抗日戰爭爆發。
●漢奸特工組織「七十六號」
一九三七年十一月,日軍占領上海,他們為了掃除侵華道路上的障礙,決心建立一支漢奸特工隊伍,作為消滅上海抗日力量的先遣部隊,於是李士群等人就是在這樣的歷史條件下,為日本侵略者所一手扶植而壯大起來的。首先在日本大使館書記官清水董三的指揮下,李士群開始為日本駐滬使館從事情報活動。然後他又用金錢將當時編輯《社會新聞》的唐惠民、章正範、劉坦公等人拉下水,通過章正範的關係,他又秘密會見了國民黨上海特別市黨部委員汪曼雲。汪是杜月笙的「學生」,與「軍統」、「中統」特務都有聯繫,在上海灘是屬於「兜得轉」的人物。但是要搞特工行動,必須有一批富有特工經驗的骨幹,於是他決定收編丁默村以壯大聲勢。在徵得日本主子的同意後,他便派丁默村的湖南同鄉、已經投敵的翦建午,專程去昆明相邀,並說明他願退居第二,讓丁默村做前台經理。於是丁默村就當仁不讓地做了「老大哥」了。他們通過日本大使館的引薦,拜會了日本特務頭子土肥原賢二,經由土肥原的介紹,他們於一九三九年二月,獲得日本大本營的支持,轉歸日本軍方指揮。在日軍金錢、武器、彈藥的豢養下,他們組成一支武裝特工隊伍,活動範圍也從搜集情報擴大到從事恐怖行動。而在一九三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汪精衛發表「艷電」,使早已投敵的丁、李一夥人感到鼓舞,經汪曼雲建議,丁默村決定拉攏汪精衛,然而他們在編輯《社會新聞》時,曾對以汪精衛為頭子的「改組派」破口大罵過,雙方成見很深。幾經考慮後,他們決定先找周佛海,通過周與汪精衛集團掛鉤。汪精衛正在用人之際,經周佛海出面說合,又見這批人是按日本方面的意見前來投靠的,也就同意接納。隨著特工組織人數的增加,活動範圍的擴大,原來的大西路六十七號已不敷使用了,於是丁默村等把總部搬進了極司斐爾路七十六號,從此「七十六號」便成為汪偽特工總部的代名詞而出現在上海。
隨著「七十六號」在汪偽集團中的舉足輕重的地位,丁、李的權力鬥爭也開始趨向表面化。當初李士群找丁默村來做前台經理時,無非是想利用他在「中統」特務圈的地位和聲望,讓他做一面擋箭牌。如今一切大權為丁所獨攬,李士群深悔當初的做法。偏偏丁默村也是一個野心極大的人,他認為自己搭上了汪精衛這條「大船」,再也不甘心作李士群的傀儡,處處以老大自居,想「鳩占鵲巢」,把李士群給壓下去。他們之間的鬥爭,大致經歷了四個較大的回合。首先是「唐惠民事件」,在這一回合中,唐惠民的性命是保住了,但丁默村卻銳氣大減,而李士群的勢力大大的提升;緊接著的「張小通事件」,李士群又有效地阻止丁默村的人進入「七十六號」,不僅打擊了丁默村,也鞏固了自己的地位。第三回合是「鄭蘋如間諜案」,這事件丁默村雖能死裡逃生,但又被李士群搞得狼狽不堪,威信盡失。最後丁、李兩人爭奪「警政部長」席位,以李士群取勝而告終,丁默村完全被排擠出「七十六號」。
●鄭蘋如的情報員角色
鄭蘋如是浙江蘭溪人,一九一八年生。父親鄭越原,又名英伯,早年留學日本法政大學,追隨孫中山先生奔走革命,加入了同盟會,可說是國民黨的元老。他在東京時結識了日本名門閨秀木村花子,花子對中國革命頗為同情,兩人結婚後花子隨著丈夫回到中國,改名為鄭華君。他們先後有二子三女,鄭蘋如是第二個女兒,從小聰明過人,善解人意,又跟著母親學了一口流利的日語。而鄭英伯在回國後,曾任上海復旦大學教授,還擔任過江蘇高院第二分院的首席檢察官。鄭蘋如在明光中學讀書時,丁默村曾當過這個中學的校長,因此兩人有師生之誼。抗戰爆發後,鄭蘋如毅然參加抗日救亡運動。上海淪陷後,她以自身的優越條件(良好的社會關係和卓越的日語能力),擔任抗日的地下工作,她加入了中統,這時她只有十九歲。她花樣年華,風姿綽約,是上海灘上有名的美女,當時全中國最為重要、最有影響力的畫報--《良友畫報》,在一九三七年七月的一三○期就以她為封面女郎,只是因為她身分特殊,只稱「鄭女士」三個字,而未寫全名。當時的資深編輯馬國亮先生在二○○二年出版的回憶錄《良友憶舊--一家畫報與一個時代》一書中說:「直到好幾年以後,我們才知道她是一個轟轟烈烈、獻身抗日的愛國烈士。她的全名是鄭蘋如。……我們刊登這封面時並不知情。只在全面抗戰軍興以後才略有所聞。已故中國著名學者鄭振鐸先生和鄭蘋如的父親是素識,曾親口談過此事。在以後的年月中,《良友》也沒機會表揚這位壯烈殉難的中華女兒。事隔五十年的今天,我認為仍應該把她的英勇行為告訴我們過去的讀者,並表示我們對她的敬意。」
鄭蘋如是位極優秀的情報員,她憑藉母親的關係,周旋於日寇的高級官佐中,她曾和日本首相近衛文磨派到上海的和談代表早水親重攀上關係,繼而又通過早水的介紹,結識了近衛文磨的兒子近衛文隆、近衛忠磨,以及華中派遣軍副總參謀長今井武夫等人。她探聽到汪精衛「將有異動」的重要情報,通過秘密電台上報重慶,可惜政府起先並未重視,直到汪精衛離開重慶投敵後,方知鄭蘋如早已掌握此一情報,因此政府對她極為倚重。於是,他們把制裁丁默村的重要任務交給她。
丁默村本是個色中餓鬼,交到如花似玉的鄭蘋如自然是喜出望外,而鄭蘋如佯裝成涉世未深的少女,不時恃寵撒嬌,與丁默村時斷時續,若即若離,逗得丁默村饞涎欲滴,神魂顛倒。中統見時機成熟,布置下手。第一次行動,由鄭蘋如請丁默村到她家作客,在鄭家附近安排了狙擊人員,然而丁默村詭計多端,他的轎車快到鄭家時,他改變主意掉頭離去,計畫遂告失敗。此時中統上海區的負責人換了張瑞京,他重新策畫第二次「刺丁」,他安排鄭蘋如以購買皮大衣為由,想把丁默村誘殺在西伯利亞皮貨店。豈料就在此時張瑞京被李士群逮捕,張李原有一番交情,當張和盤托出「刺丁」計畫時,正中李士群夫婦的心意,為防事跡洩漏,他們先把張瑞京保護起來,而中統上海區見沒有任何異狀,於是原計畫照常執行。
●「刺丁」不成,捨生成仁
一九三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丁默村在滬西一個朋友家吃中飯,他打電話邀鄭蘋如前去參加,鄭便趕到滬西陪丁默村直到傍晚。丁說要去虹口,鄭說要到南京路去,於是兩人同車而行,當汽車駛至靜安路、戈登路(今江寧路)西伯利亞皮貨店時,鄭蘋如突然提出要去買件皮大衣,並嬲著丁默村同她一起下車,幫她挑選。丁默村的職業反應是到一個不是預先約定的地點,停留不超過半小時,照理說是不會有危險的。心想鄭的執意要他同去,不外乎是想乘機敲他一筆竹槓。於是他便隨她下車,但當鄭正在挑選皮衣時,丁默村突然發現,玻璃櫥窗外有兩個短打衣著、形跡可疑的人,正向他打量。丁一看情形不對,便從大衣袋裡摸出一疊鈔票,向玻璃櫃檯上一摜,說:「你自己挑吧,我先走了。」說完就急轉身向外跑。鄭見丁默村突然向外奔跑,起初一愣,本想追蹤出去,但走了兩步,又停住了。
此時徘徊在店外人行道上的中統特務,沒料到丁默村會不等東西挑好,就突然衝出店來,因此稍為躊躇了一下,竟讓他衝過馬路。丁的司機見他狂奔而出時,早已發動引擎,開好車門。等到槍聲響時,他已鑽進車內,拉上了車門,子彈打在防彈車門上,他毫髮無傷,揚長而去。而李士群派出的狙擊人員,因只是「協助」成分,因此也沒有怎麼出力,暗殺行動乃告功敗垂成。但對鄭蘋如而言她不甘心,又心存僥倖,決定深入虎穴,孤身殺敵。於是她繼續與丁默村虛與委蛇,但暗中身藏一支白朗寧手槍,準備伺機下手,但她哪知丁默村早已布下羅網,等她上鉤了。因此在第三天當鄭蘋如驅車到「七十六號」要見丁默村時,就被丁的親信林之江給扣住,她被關進「七十六號」的囚室。
李士群的老婆葉吉卿很快就得知消息,她派了佘愛珍、沈耕梅前來審訊,丁默村自然不好阻攔。鄭蘋如否認她與中統的關係,只承認暗殺丁默村是因為她不甘被玩弄。丁默村雖然惱恨鄭蘋如參與對自己的謀殺,但又著實迷戀她的美色,因此他並沒想要置她於死地,只是想關她一陣子,再把她放出來。但丁默村的老婆趙慧敏卻悄悄找到林之江,並對他面授機宜,於是鄭蘋如被暗中移解到憶定盤路三十七號的「和平救國軍」第四路司令部內,這連丁默村與李士群都不知道。一九四○年二月在一個星月無光的晚上,林之江從囚室裡請出鄭蘋如,謊稱丁默村找她,汽車七拐八彎,來到滬西中山路旁的一片荒地。鄭蘋如連中三槍倒下了,死時年僅二十三歲。
●〈色,戒〉背後的含意
張愛玲藉著胡蘭成所提供的故事寫成《色 戒》,原本特工之間的明槍暗箭轉換成男女之間的占有與愛憐。王佳芝對易先生的愛和易先生對王佳芝的狠心,不禁讓人想起了張愛玲與胡蘭成之間的恩怨。當我們翻看胡蘭成以生花妙筆、洋洋自得寫成的《今生今世》時,無可諱言的他是個才子,還個風流才子,但他並不真正懂得張愛玲。他曾經愛過張愛玲,這是不假,但絕對不及張愛玲愛他的一半。胡、張之戀最感人的地方,不是他們相識的時候,也不是兩人終日情話到天明的時候,更不是排除艱難結為秦晉之好的時候,而是在胡蘭成負情之後,張愛玲癡苦之時。尤其在一九四七年六月十日張愛玲寫信給胡蘭成正式分手時說:「我已經不喜歡你了。你是早已經不喜歡我的了。這次的決心,是我經過一年半的長時間考慮的。惟彼時以小吉故(『小吉』,小劫,劫難之隱語)不欲增加你的困難。你不要來尋我,即或寫信來,我亦是不看的了。」隨信還附寄了三十萬元,那是張愛玲所寫的電影劇本的稿費。曾經滄海難為水,到底曾經愛過,而且是刻骨銘心的愛,哪怕縱有萬般委屈,在胡蘭成因漢奸罪被通緝逃亡中,她不願增加他的困難,因此直到一年半後她才提出分手。張愛玲在改寫這個故事時,回首前塵往事,她把自己投影在王佳芝的身上了,因此她筆端流洩出「雖然她恨他,她最後對他的感情強烈到什麼感情都不相干了,只是感情」。
學者方燕指出,《半生緣》的改寫是在張愛玲的第二任丈夫賴雅去世的次一年,那無疑是張愛玲在人生又一次孤身飄零後,對胡、張往事的最後回眸。而改寫歷時三十年的〈色,戒〉發表於《半生緣》之後十年,此時在他鄉異國的張愛玲更顯得孤寂。雖然她堅決拒絕作家朱西寧在一九七四年致函邀她到台灣和胡蘭成會面(當時胡蘭成在文化大學任教),但她在提筆改寫這故事時,難免會回首前塵往事,而因為經過長時間歲月的淘洗,當時的傷痛多由平和甚至美好的回憶來處理,只是有些創傷是永難復元的,因此張愛玲在此時更有著清醒的自省。小說名為〈色,戒〉,其實已不單是表面的意義,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該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當然更包括張愛玲自身。這又是張愛玲的一次不經意的坦露自己。(蚕按:最后这几段,真是,画蛇添足的活样板。)

郑苹如照片(殉难之时26岁)

良友杂志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