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迷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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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好几种社会里的很多人说,女人比男人方向感差。我不是激进的女权主义者,却十分反对“女人比男人如何如何“的说法,听到辄据理力争地反驳回去。唯有在方向感这回事上,底气不足,辞钝色虚。盖自己就是一个方向感特别差的。先天不足也罢了,后天虽然自己注意了,训练了,还是毫无起色。不由得怀疑,也许人民群众这次真的有那么一点儿道理?
也男人方向感好,可能是生物进化的选择。很久很久以前,比阿拉伯的故事还早以前,先民们都满身长毛地住在山洞里。自然界中的雌性因为生育的关系,多少可以坐享其成。雄性要么长得漂亮威武表示自己有优良基因,要么须带着猎获物送上门献宝。在打猎的路上,那些爱迷路的雄性很容易变成狮子老虎的猎物。人类的文明史只有七八千年,非文明史可有上万年。上万年的时间,足够欧亚非大陆丛林草原中的猛兽,把方向感不好的雄性人类过筛子一样细嚼慢咽地吃掉。少了这一重生存压力,迷路基因在雌性中较好地保存了下来。人类进入半文明不文明的古代社会,全世界的男人都想方设法发明各种教条把女人锁在自己家里。出厅堂入厨房,一辈子就这么过去。方向感更用不上了。遗传与社会陋规联手,打造了一批在厨房里都会迷路的女人,我不幸就是其中之一。
从十字路口的地铁出来本能地沿着错的街道走下去;走得好好的,进商店转一圈,出门就掉了头;在六套单元的公寓楼里出电梯后会转错方向,在饭店吃完饭昂首无视大门的存在而是走向临街大玻璃窗。。。甚至牛奶纸盒也总是从错误的一边撕开。这些都不是可歌可泣的历史纪录,而是我的家常便饭。至今我去一幢不甚熟悉的大楼,仍然要全神贯注地留神两边的标志,免得找错了门回不了家。一旦分神想别的事,依靠本能下判断,一定是错的。我试图跟本能背道而驰,先靠本能,再向相反的方向走,应该没问题了吧?然而略一定神,本能就嗖的一声不见了。我反复思考,多方比较,一咬牙选了一个方向,三分钟以后一定会发现那是错的。我从小到大一直受的科学训练,物理和数学都不错,对着说明书弄点机械电子的也完全没有问题;为什么一到方向感这回事上,就连文盲都不如了呢?
我的方向感不仅在日常生活中差,在虚拟世界里也一样很差。我的游戏主人公和我一样,在地图上没头苍蝇一样瞎撞,总要多走冤枉路。小爱象一个典型的多嘴男一样在旁边指点:“左左,右右!。。。明明就在你身后嘛,你往前跑什么?“他研究了一番我的游戏行为,结论是我的方向感根本为负值。即使方向感为零,瞎猜乱转,也应该有一半的机会走对。
值得欣慰的是:我有一个朋友,他的存在可以完全推翻理工科男方向感好的stereotype。此人是学triple E的,满脸络腮胡子,清华毕业,男人得不能再男人――方向感比我还差,四方街道都可以把他绕晕。一次在香港旺角买冬衣,他看上了一件港币八百块的大衣,当时没舍得买。后来自己去,在附近转了一下午,说什么也找不到那条街。只好再求我一起去找。我采用了穷举算法和“一笔画“问题,在不大的范围内遍历了所有的街道,终于找到了那家店,他也如愿以偿地买到了大衣。对我感激涕零:“火焰你真行,太佩服你了!“我挨了这番表扬,竟然飘飘然了好几年。
也男人方向感好,可能是生物进化的选择。很久很久以前,比阿拉伯的故事还早以前,先民们都满身长毛地住在山洞里。自然界中的雌性因为生育的关系,多少可以坐享其成。雄性要么长得漂亮威武表示自己有优良基因,要么须带着猎获物送上门献宝。在打猎的路上,那些爱迷路的雄性很容易变成狮子老虎的猎物。人类的文明史只有七八千年,非文明史可有上万年。上万年的时间,足够欧亚非大陆丛林草原中的猛兽,把方向感不好的雄性人类过筛子一样细嚼慢咽地吃掉。少了这一重生存压力,迷路基因在雌性中较好地保存了下来。人类进入半文明不文明的古代社会,全世界的男人都想方设法发明各种教条把女人锁在自己家里。出厅堂入厨房,一辈子就这么过去。方向感更用不上了。遗传与社会陋规联手,打造了一批在厨房里都会迷路的女人,我不幸就是其中之一。
从十字路口的地铁出来本能地沿着错的街道走下去;走得好好的,进商店转一圈,出门就掉了头;在六套单元的公寓楼里出电梯后会转错方向,在饭店吃完饭昂首无视大门的存在而是走向临街大玻璃窗。。。甚至牛奶纸盒也总是从错误的一边撕开。这些都不是可歌可泣的历史纪录,而是我的家常便饭。至今我去一幢不甚熟悉的大楼,仍然要全神贯注地留神两边的标志,免得找错了门回不了家。一旦分神想别的事,依靠本能下判断,一定是错的。我试图跟本能背道而驰,先靠本能,再向相反的方向走,应该没问题了吧?然而略一定神,本能就嗖的一声不见了。我反复思考,多方比较,一咬牙选了一个方向,三分钟以后一定会发现那是错的。我从小到大一直受的科学训练,物理和数学都不错,对着说明书弄点机械电子的也完全没有问题;为什么一到方向感这回事上,就连文盲都不如了呢?
我的方向感不仅在日常生活中差,在虚拟世界里也一样很差。我的游戏主人公和我一样,在地图上没头苍蝇一样瞎撞,总要多走冤枉路。小爱象一个典型的多嘴男一样在旁边指点:“左左,右右!。。。明明就在你身后嘛,你往前跑什么?“他研究了一番我的游戏行为,结论是我的方向感根本为负值。即使方向感为零,瞎猜乱转,也应该有一半的机会走对。
值得欣慰的是:我有一个朋友,他的存在可以完全推翻理工科男方向感好的stereotype。此人是学triple E的,满脸络腮胡子,清华毕业,男人得不能再男人――方向感比我还差,四方街道都可以把他绕晕。一次在香港旺角买冬衣,他看上了一件港币八百块的大衣,当时没舍得买。后来自己去,在附近转了一下午,说什么也找不到那条街。只好再求我一起去找。我采用了穷举算法和“一笔画“问题,在不大的范围内遍历了所有的街道,终于找到了那家店,他也如愿以偿地买到了大衣。对我感激涕零:“火焰你真行,太佩服你了!“我挨了这番表扬,竟然飘飘然了好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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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了搬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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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闲聊]迷失
俩良牙森林的火焰 wrote:我采用了穷举算法和“一笔画“问题,在不大的范围内遍历了所有的街道,终于找到了那家店,他也如愿以偿地买到了大衣。对我感激涕零:“火焰你真行,太佩服你了!“我挨了这番表扬,竟然飘飘然了好几年。


幸好你没学地理,不然给人念死
自我反省一下,发现我就是脑子里没有地图感的。如果不凝神聚气,不能在脑子里想象出走过的路线图。地标记得住,但地标间的相对方位记不住。
以前在广州逛小街小店,纵横交错。逛完了想起来哪个摊上有个什么好东西要回去买,自己就完全摸不回去,全靠当时的男朋友带路。后来自己单身了,就只好用穷举算法,一来二去用得熟了,还挣了一把佩服。
以前在广州逛小街小店,纵横交错。逛完了想起来哪个摊上有个什么好东西要回去买,自己就完全摸不回去,全靠当时的男朋友带路。后来自己单身了,就只好用穷举算法,一来二去用得熟了,还挣了一把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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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闲聊]迷失
1,我记得某人某年某月说过学地理和方向感是两回事,在认错地方之后。Elysees wrote:俩良牙森林的火焰 wrote:我采用了穷举算法和“一笔画“问题,在不大的范围内遍历了所有的街道,终于找到了那家店,他也如愿以偿地买到了大衣。对我感激涕零:“火焰你真行,太佩服你了!“我挨了这番表扬,竟然飘飘然了好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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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你没学地理,不然给人念死
不过我要弥补一下,小E最近的认路本领非常高超,比我的gps强多了。
混坛上另一颗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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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认不认路,有没有方向感,都是说的直觉。受了这么多年教育的大活人,如果当个project来做,是不会成问题的。
但别人轻轻松松就能做到的,自己要咬牙切齿,还一不留神就做错,毕竟不平衡啊。小爱已经进化到girlfriend is always right的地步了,除了在方向感这回事上。他经常在厨房里得意洋洋地叫:“Did u openthe milk from the wrong side again?"
但别人轻轻松松就能做到的,自己要咬牙切齿,还一不留神就做错,毕竟不平衡啊。小爱已经进化到girlfriend is always right的地步了,除了在方向感这回事上。他经常在厨房里得意洋洋地叫:“Did u openthe milk from the wrong side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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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了搬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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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博你的想法看起来相当的不科学,虽然我说不出不科学在何处。。。tiffany wrote:等会儿,我刚想明白,人是直立行走的,后脑484应该是小脑啊?小脑是管运动协调和平衡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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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路其实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嘛,只有认,不认,一般认之分,没有认路大师。火星狗 wrote:我从没看到过谁得意洋洋的说自己认路水平一流的,即使是把女人和母鸡相提并论的某些男人,强调的也只是所谓的“差异”,很少直接夸奖自己的绝对水平。
其实这种事情的分布大概也就是个高斯曲线,另外我坚定的认为自己属于中间那一拨--也就是正常人的水平。

我上一次的打击是准备搬新宿舍,室友已经开了门,等着我去看。我兴冲冲地抓了小爱一起去,结果走过了头,拐到另一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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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同意silkworm wrote:而且一旦这几个人中一个显露了认路的潜质,其他人也就不怎么使劲发掘自己的潜质了。

我觉得认路这件事情,跟作数学题,作手工什么的一样,不难,但是需要一个小时候基本的训练。中国孩子数学口算好,是基因的贡献大还是小时候背九九表再每天算100道题的贡献大?我觉得是后者。 我从小不认方向,但是我爸妈因为经常出差带着我,怕我丢了,路线是走到那给我讲到那,我爸因为学建筑的,还喜欢给我讲讲道路设计城市规划什么的。所以我从小就认路,无论是直觉的找路还是凭地图认路,都是习惯成自然。
然后因为我认路,所以我从小到大,亲密的朋友们几乎都不认路。这种情况到大学期间达到高峰。因为大学住宿,闺蜜们几乎从早到晚的跟我泡在一起。这种依赖习惯非常的根深蒂固,在我因骨折在家休养期间,某闺蜜出门前往离学校骑车30分钟的一个地方,跟我通了不下6次长途电话探讨哪条路最直接简单不会迷路,而这个地方她跟我一起去过N次。我的指路语言也发展出了特色,基本是“向前走




然而就是这个闺蜜,在我经年累月的指点下都不认路,四年毕业独自跑到另外一个城市去上研究生,我过去的唠叨忽然一下子就发挥了作用。该闺蜜突然间就想起了我当初跟她喋喋不休的那些认路原则,进而熟练的发挥出来,并一跃成为她的研究生同学中最认路的一个,以至于大家出校门之前,都要请她给画张地图作个指示

该闺蜜被新同学这么一捧,就象火焰一样飘了起来


我被她这种忘本的举动气得



活鱼十块一斤, 死鱼五块一斤;
活虾30一斤, 死虾15一斤;
活蟹60一斤, 死蟹只好扔掉;
所以, 生命宝贵, 我们要珍惜生命
活虾30一斤, 死虾15一斤;
活蟹60一斤, 死蟹只好扔掉;
所以, 生命宝贵, 我们要珍惜生命
为什么我的潜质就没有小宇宙大爆发呢?在香港的时候,我都是一个人带本地图大街小巷弯弯曲曲地走,走了四年,本领一点长进没有,完全不能指东打西,驾轻就熟。当然我从来没有沦落到需要警察叔叔的时候,可总是要严肃认真的认路,丧失了一半逛街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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