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乃一个硕大的帽子下面一个小脑袋的帖子。
我们上周驱车近9个小时去玩耍,此地要表扬良人的吃苦耐劳精神,一路都是他自己开的,我都没有换手---主要是我开车他也不敢坐。回来的路上就是一片寂寞的高速公路,良人正打算加油,一眼瞥见路边一个类似办公室的地方,门口趴了一群蓝色伏特车,从那群车里剥出来一辆,加入了交通。看一眼办公室门牌,良人说:州警。于是也不加油了,按照限速慢慢的开。我们车后面一辆suv,也规规矩矩的跟着。惨就惨在这段路只有一条线,我们是不敢开快,而警察就算想超车也超不了,大家都压着不耐烦慢慢的开,良人时不常的问我是否州警还在后面跟着,每次答案都是是的。终于开到了两条线的路段,我们乖乖靠右走慢行线,没一会儿,州警车噌的就从快车道超过去了。州警车的车身完全没有标记,只有牌照上写:警察。隐蔽性够强。
继续开前几十迈,被我看到高速路入口骑进来一个摩托警。该人骑得倒也不慢,比限速65高5迈的样子,但是速度也还没有达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我们一路就看见一群车风风火火从后面赶上来,一见骑警,即刻减速并入慢行道。良人跟我再一次共同意见就是:坚决要随大溜,大家都慢咱也慢,万万不要当出头鸟儿。到了portland,骑警终于下了高速路。大家们就开始撒着欢儿的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