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拉的骨灰》(转载)
Posted: 2009-08-26 18:37
这是我好朋友的一篇博文。彼此是看着对方成长的,偶尔会讨论自己的人生意义,检讨如何和自己和自己的缺点和谐相处,但又不放弃梦想。和大家分享一下。
也是童年 by 殷紫
终于紧赶慢赶地看完了《安吉拉的骨灰》。要不是该书作者Frank McCourt最近仙逝,引来好友CX一番凭吊,我还想不起这茬儿。说起来CX看的由该书改变的电影,还是从我那里借去的,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却才在此时来拜McCourt先生的山头。
一段比苦菜花还苦的童年往事,在McCourt笔下,居然处处有令人哑然失笑的幽默。一个只顾酗酒而不管妻儿温饱的父亲,居然没有被妖魔化,反而具有与众不同的人格魅力。有那么一小会儿,我想到了《孤星血泪》,我也想到了我的小外公,一个一顿可以喝一斤金刚次(一种零拷的劣质白酒)失意知识分子,他也是第一个把《孤星血泪》的故事讲给我听的人。小时候我最烦他喝醉酒,因为他会不停地说胡话,要我充当忠实的听众。
McCourt在写这部荣获普利策奖的处女作之前,只是个无名教师。然而66岁的他突然就这么出名了。66岁,看到这个数字,你或许会理解为什么他没有把这段经历写成了血泪控诉史,尽管不是每个66岁的人都会参悟豁达。McCourt在某段采访中说,写作对他的确是有释放疏解的疗伤作用,他希望每个人都能有幸体会到这种奇妙的过程。他被问到,是否后来和父亲有所谓的“释然”或“和解”,他说没有,因为他从没有真正走进他父亲的内心,那个男人是个谜,而酗酒这种病对他来说也是一种谜,他永远无法理解可以有人这样地喝酒,而不顾家人在挨饿。
这当然不等于后来他和他的兄弟们就此和父亲划清界限。事实上他们一直保持正常的家庭关系,只是不再追究了而已,或者说无法追究,也没有意义再从这个男人身上找到答案。他们兄弟采取了更积极的态度,也就是在我看来,自我救赎——通过写作,通过音乐,以及其他事情。没有什么比活得更好更有力。
幸运的是,McCourt的父亲再不称职,却无施暴。换句话说,他本是个慈爱的父亲,但可惜他是个残废而已,他得了无法控制自己对酒精的欲望的病。这是一条非常重要的底线,他那个贫苦的家庭,每个人都互相爱着,正是这种爱,成为日后兄弟们长大成人最重要的养分。
人无法选择自己的父母,也就无法选择自己的早年生活。从这个角度讲,人要认命也是情有可原的。但相似的经历,被不同的人消化,还是会衍生出各种不同的故事。《安吉拉的骨灰》以19岁的McCourt坐着船踏上纽约的土地结尾,意味他新生活的开始,他的三个兄弟后来也陆续赴美。McCourt想把这本书写到自己撒母亲安吉拉的骨灰入海,这也是书名的来由。可是他的出版人说,NO,你出生在纽约,你回爱尔兰,你又回到纽约,你的“奥德赛”完成了。
我总是喜欢看这种神话般的真实故事,因为它给我希望,给我一种正面的,向上的鼓励。活在现世,要消沉或悲观或无所谓,简直太轻而易举了,不需费力。但若要保持一种真和美,要保持对人类的信任,却需挣扎和苦痛。McCourt的书中,对爱尔兰天主教有着非常详尽的描述,我个人的读后感,他一定是个无神论者,尽管他曾经受洗。因为他要把自己的救赎看成神的力量,也太容易了,但他显然没有任何一点这方面的暗示,反而强调了势利的教会两次对他关上大门的经历。他的二弟在他逝世后,接受采访,曾说到,尽管他们那么穷,但他们拥有阅读的天赋,正是阅读,带他们走出了精神困境。
无论如何,一个人要审视自己的过去,检阅周围的人,都不太容易保持一种所谓的客观态度。McCourt选择在66岁,而非26岁,36岁或46岁来写这段往事,或许是生活的偶然,(他二弟在采访中提到,是McCourt的第三任妻子给McCourt提供了各方面支持,才使写作成为现实,尽管McCourt 一直就想写,却没有条件)但这种岁月所拉开的距离,他后来的人生阅历,都成为他起笔风格的影响因素。
有人曾经问McCourt,他想给年轻人一些什么样的人生建议。他说,人是可以追求自己的梦想的。他终于发现了写作是他的人生,他希望其他人都可以发现自己的人生意义。
的确,找到自己的人生意义,是一种着落。我认为,它比宗教的力量更为强大。而通过童年追溯来梳理人生,McCourt也不算是首创,但他显然是个受益匪浅者。
也是童年 by 殷紫
终于紧赶慢赶地看完了《安吉拉的骨灰》。要不是该书作者Frank McCourt最近仙逝,引来好友CX一番凭吊,我还想不起这茬儿。说起来CX看的由该书改变的电影,还是从我那里借去的,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却才在此时来拜McCourt先生的山头。
一段比苦菜花还苦的童年往事,在McCourt笔下,居然处处有令人哑然失笑的幽默。一个只顾酗酒而不管妻儿温饱的父亲,居然没有被妖魔化,反而具有与众不同的人格魅力。有那么一小会儿,我想到了《孤星血泪》,我也想到了我的小外公,一个一顿可以喝一斤金刚次(一种零拷的劣质白酒)失意知识分子,他也是第一个把《孤星血泪》的故事讲给我听的人。小时候我最烦他喝醉酒,因为他会不停地说胡话,要我充当忠实的听众。
McCourt在写这部荣获普利策奖的处女作之前,只是个无名教师。然而66岁的他突然就这么出名了。66岁,看到这个数字,你或许会理解为什么他没有把这段经历写成了血泪控诉史,尽管不是每个66岁的人都会参悟豁达。McCourt在某段采访中说,写作对他的确是有释放疏解的疗伤作用,他希望每个人都能有幸体会到这种奇妙的过程。他被问到,是否后来和父亲有所谓的“释然”或“和解”,他说没有,因为他从没有真正走进他父亲的内心,那个男人是个谜,而酗酒这种病对他来说也是一种谜,他永远无法理解可以有人这样地喝酒,而不顾家人在挨饿。
这当然不等于后来他和他的兄弟们就此和父亲划清界限。事实上他们一直保持正常的家庭关系,只是不再追究了而已,或者说无法追究,也没有意义再从这个男人身上找到答案。他们兄弟采取了更积极的态度,也就是在我看来,自我救赎——通过写作,通过音乐,以及其他事情。没有什么比活得更好更有力。
幸运的是,McCourt的父亲再不称职,却无施暴。换句话说,他本是个慈爱的父亲,但可惜他是个残废而已,他得了无法控制自己对酒精的欲望的病。这是一条非常重要的底线,他那个贫苦的家庭,每个人都互相爱着,正是这种爱,成为日后兄弟们长大成人最重要的养分。
人无法选择自己的父母,也就无法选择自己的早年生活。从这个角度讲,人要认命也是情有可原的。但相似的经历,被不同的人消化,还是会衍生出各种不同的故事。《安吉拉的骨灰》以19岁的McCourt坐着船踏上纽约的土地结尾,意味他新生活的开始,他的三个兄弟后来也陆续赴美。McCourt想把这本书写到自己撒母亲安吉拉的骨灰入海,这也是书名的来由。可是他的出版人说,NO,你出生在纽约,你回爱尔兰,你又回到纽约,你的“奥德赛”完成了。
我总是喜欢看这种神话般的真实故事,因为它给我希望,给我一种正面的,向上的鼓励。活在现世,要消沉或悲观或无所谓,简直太轻而易举了,不需费力。但若要保持一种真和美,要保持对人类的信任,却需挣扎和苦痛。McCourt的书中,对爱尔兰天主教有着非常详尽的描述,我个人的读后感,他一定是个无神论者,尽管他曾经受洗。因为他要把自己的救赎看成神的力量,也太容易了,但他显然没有任何一点这方面的暗示,反而强调了势利的教会两次对他关上大门的经历。他的二弟在他逝世后,接受采访,曾说到,尽管他们那么穷,但他们拥有阅读的天赋,正是阅读,带他们走出了精神困境。
无论如何,一个人要审视自己的过去,检阅周围的人,都不太容易保持一种所谓的客观态度。McCourt选择在66岁,而非26岁,36岁或46岁来写这段往事,或许是生活的偶然,(他二弟在采访中提到,是McCourt的第三任妻子给McCourt提供了各方面支持,才使写作成为现实,尽管McCourt 一直就想写,却没有条件)但这种岁月所拉开的距离,他后来的人生阅历,都成为他起笔风格的影响因素。
有人曾经问McCourt,他想给年轻人一些什么样的人生建议。他说,人是可以追求自己的梦想的。他终于发现了写作是他的人生,他希望其他人都可以发现自己的人生意义。
的确,找到自己的人生意义,是一种着落。我认为,它比宗教的力量更为强大。而通过童年追溯来梳理人生,McCourt也不算是首创,但他显然是个受益匪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