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的触觉
阅读的触觉
自从我进化到kindle 时代,有段时间纸书就读的少了。后来我特别想念手指头翻书的感觉,又开始拿纸书。油墨的味道我现在倒是敬谢不敏,但是有些纸摸上去真舒服。有些纸。不过毕竟kindle 把我给养吊了只喜欢轻的纸印刷品,我发现我觉得翻杂志的A4页面比书的小页面来得爽,又通常比书轻,纸猾,读的时候可以躺着把杂志揉得皱巴巴地不在乎。我现在最喜欢的是时代杂志的纸。又轻又软又有点猾又有点颗粒感。虽然手上如果有点水纸就皱了,但反正这是周刊,差不多翻翻也没觉得皱了摸上去不舒服。我觉得我读这杂志基本完全因为它摸着舒服。旅行者就差些,纸张厚点硬点糙点。时装杂志在这点上最差,铜版纸又亮又硬又过于光滑,还死沉。(kindle 我买的老版这点上就特别贴心,表面是不光滑有点橡胶的软度的材料,拿着时间长了手上也舒服。iPad 就表面太光滑,拿一会儿我就想挠点什么。后来我看到朋友买的的无键盘kindle 不知道是不是被iPad 打击的用了种有点闪亮的材料,让我心里颇有点遗憾。)某人出差的时候顺手在机场买过两本中文杂志被我放在茶几上摆着,南国风财经年刊什么的,国内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是造纸大国,纸张比较便宜,新闻杂志文字类杂志也动辄使用铜版纸,搞得跟时装杂志一样又厚又硬地不近人情。有一年我在机场书店闲溜达,边上两个西装革履的男的对着一架子时装杂志道多么浪费纸,当时我还挺愤慨,谁想到现在我也这么想了。
云浆未饮结成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