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赵毅衡:毛姆与华侨持枪女侠
(转贴)赵毅衡:毛姆与华侨持枪女侠
毛姆与华侨持枪女侠
20世纪20年代英国作家名最盛者莫如毛姆(W.Somerset Maugham)。当时小说,“高额”与“低额”之分,不如今日这样泾渭分明。毛姆的小说和戏剧文笔俊逸飘洒,故事精彩生动,对人性的观察尖锐深沉,对人生的愚行和悲剧理解而同情。因而他的书极其畅销,小说稿费高达每词一美元(该等值于今天的二十美元吧)。商业上如此成功,竟没有玷污他在文坛上的崇高地位,这在今天怕是难以想象的。
1919年,毛姆盛名如日中天时,启程东来,作“收集材料之行”,在中国、香港、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地盘桓大半年,仅在中国前后就有四个月。该年12月底,毛姆与他的年轻男友杰拉德・哈克斯顿进入中国内地,先坐帆船(毛姆自己说是坐舢板sampan)缓缓上溯扬子江一千五百英里,然后改走陆路。1920年1月3日回到上海时,毛姆吹嘘说他“用双脚”走了四百英里路。
定居东亚的英人社会,竭诚欢迎这位名作家来访。不料他们的种种形象,他们讲的种种趣事,都落进毛姆的戏剧小说里,个个可以对号入座。当毛姆赢得了“东亚题材小说家”的名声时,东亚的英人恨他人骨,认为毛姆有负招待的盛意,甚至打起诽谤罪官司。对这些愤怒的指责,毛姆只说了一句俏皮话:“如果鞋正好,你穿上就是。”
毛姆从1923年起一系列“远东作品”,戏剧《苏伊士之东》(East of Suez,1923)、散文集《中国画屏》(On the Chinese Screen,1924)、长篇小说《彩绘面纱》(The Painted Veil,1925)、短中篇《一封信》(The Letter,1926)、短篇集《阿金》(Ah King,1933)。
《苏伊士之东》 1923年在伦敦王家剧院上演,其场面之宏大,令伦敦观众惊叹。首场是北京大前门,在伦敦唐人街找了四十多个华人做临时演员,舞台上出现拉车挑水的苦力,蒙古骆驼商队,游方和尚,甚至国乐班子。这么多华人上台演出,在英国是破天荒,为此,剧院还特地雇了几个广东话翻译。此剧本身不太成功,但华人“龙套”特别令人满意。毛姆自己写道:
任何看过此剧的人都不可能忘记中国人的精彩演出,尤其是第四场暗杀未遂,伤者抬过来时,那惊恐的姿势表情,声音压低的激动交谈,真有一种戏剧性的紧张气氛。
但是毛姆“东亚作品”的主要人物却全是东亚的英人殖民者,奇怪的是,这些人几乎没有一个像样的好人。就拿《中国画屏》中诸篇来说吧,有传教士对中国人鄙视甚至憎恶,却在中国传教终生;有记者自称社会主义信徒,却苛待他的洋车夫;有英国中产妇女在北京庙宇中布置一个英式客厅,却把佛龛当做壁炉。
当然毛姆笔下的中国人也有不值得恭维的人物:一个内阁部长以贪婪狠毒闻名,接见毛姆时却异常温文儒雅;一个“比较现代文学”教授胶柱鼓瑟,鲁钝不灵。然而毛姆笔下大部分中国人秉性善良,勤劳刻苦,有人性美。中国的纤夫号子优美动听,中国官员好摆架子,但体恤下情。固然毛姆有的看法实在发噱,例如认为欧洲的抽水马桶(当时是有钱人才用得上的)是阶级分野的祸根,而中国的开口粪坑,无分贵贱,每个人都得其味而闻之,“这是没有阶级的真正的民主”。
毛姆同情中国人,对英人十分严厉。他的笔锋所指,是殖民主义对人格的腐蚀性影响。在毛姆笔下,这种腐蚀更表现在英国女人身上。毛姆一向就有的憎恨女人心理(例如其名著《月亮与六便主》),现在变成了对住在东方的英国女人的厌恶。小说《晚宴之前》,(Before the Party):婆罗州的一个法官的妻子,不满丈夫好酒贪杯,用刀割断了他的喉咙。 《丛林中的足迹》(Footprints in the Jungle): 一个种植园主带朋友来家,结果妻子与之有染,合谋杀夫。但最可怕最冷血的故事出现于《一封信》之中。毛姆在新加坡时听居停主人讲过这个当地有名的案子,读法庭报告出身的毛姆立即明白他抓住了一个精彩的故事,于是写出了这篇他最受欢迎的小说之一。
橡胶农场主克劳斯比先生是个粗鲁不文的人, 经常外出。他的妻子莱斯莉端庄秀美。一天夜里,有个男人哈蒙德企图趁克劳斯比不在而强奸莱斯莉,被莱斯莉开六枪打死。莱斯莉被收押在狱候审,但当地英人一致认为她是敢于灭杀恶人的女英雄,尤其是因为哈蒙德近来家里有一个中国情妇,但律师发现该中国女人手中有一封出事这天莱斯莉给哈蒙德写的歇斯底里的信,要求哈蒙德当晚来见她。这个实据证明,莱斯莉与哈蒙德曾有私情,但莱斯莉看到哈蒙德有了中国情妇,无法再控制自己。中国人知道哪怕官司打赢也没有好处,因此要求出售此证据。最后,律师逼丈夫克劳斯比先生付出一万美元买下此信,而法庭在一片欢呼祝贺声中无罪开释莱斯莉,她依然是个温雅娴静体面的女人。
毛姆的人物一般总说不上是好人还是坏人,哪怕坏人也总有些值得同情的优点。这个莱斯莉恐怕是毛姆笔下唯一坏到透顶的人,英国殖民者的虚伪、狭隘、残忍,令人震惊。与之正成对比的是小说中的中国人:律师的助手翁其琛文雅而机敏,其智慧压过英人;那中国女人,着墨不多,“走路很慢,是一个自信很强的女人的步态”。
1927年,毛姆将此小说改成舞台剧,在伦敦连演336场。30年代此小说在好莱坞被拍成电影,那是美国观众对中国人同情最强烈的年代,制片人认为莱斯莉不应该逃脱惩罚,于是让哈蒙德的中国情妇出来开枪把莱斯莉打死。
1982年我在洛杉矶加州大学的电影档案库检看旧片,看到这个中西女强人持枪火并的场面,不禁愕然。我至今没有查到记录制片人做这样的改动是否得到毛姆同意,但我怀疑毛姆会让他笔下文静而自持的中国女人成为这样的复仇女神。
20世纪20年代英国作家名最盛者莫如毛姆(W.Somerset Maugham)。当时小说,“高额”与“低额”之分,不如今日这样泾渭分明。毛姆的小说和戏剧文笔俊逸飘洒,故事精彩生动,对人性的观察尖锐深沉,对人生的愚行和悲剧理解而同情。因而他的书极其畅销,小说稿费高达每词一美元(该等值于今天的二十美元吧)。商业上如此成功,竟没有玷污他在文坛上的崇高地位,这在今天怕是难以想象的。
1919年,毛姆盛名如日中天时,启程东来,作“收集材料之行”,在中国、香港、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地盘桓大半年,仅在中国前后就有四个月。该年12月底,毛姆与他的年轻男友杰拉德・哈克斯顿进入中国内地,先坐帆船(毛姆自己说是坐舢板sampan)缓缓上溯扬子江一千五百英里,然后改走陆路。1920年1月3日回到上海时,毛姆吹嘘说他“用双脚”走了四百英里路。
定居东亚的英人社会,竭诚欢迎这位名作家来访。不料他们的种种形象,他们讲的种种趣事,都落进毛姆的戏剧小说里,个个可以对号入座。当毛姆赢得了“东亚题材小说家”的名声时,东亚的英人恨他人骨,认为毛姆有负招待的盛意,甚至打起诽谤罪官司。对这些愤怒的指责,毛姆只说了一句俏皮话:“如果鞋正好,你穿上就是。”
毛姆从1923年起一系列“远东作品”,戏剧《苏伊士之东》(East of Suez,1923)、散文集《中国画屏》(On the Chinese Screen,1924)、长篇小说《彩绘面纱》(The Painted Veil,1925)、短中篇《一封信》(The Letter,1926)、短篇集《阿金》(Ah King,1933)。
《苏伊士之东》 1923年在伦敦王家剧院上演,其场面之宏大,令伦敦观众惊叹。首场是北京大前门,在伦敦唐人街找了四十多个华人做临时演员,舞台上出现拉车挑水的苦力,蒙古骆驼商队,游方和尚,甚至国乐班子。这么多华人上台演出,在英国是破天荒,为此,剧院还特地雇了几个广东话翻译。此剧本身不太成功,但华人“龙套”特别令人满意。毛姆自己写道:
任何看过此剧的人都不可能忘记中国人的精彩演出,尤其是第四场暗杀未遂,伤者抬过来时,那惊恐的姿势表情,声音压低的激动交谈,真有一种戏剧性的紧张气氛。
但是毛姆“东亚作品”的主要人物却全是东亚的英人殖民者,奇怪的是,这些人几乎没有一个像样的好人。就拿《中国画屏》中诸篇来说吧,有传教士对中国人鄙视甚至憎恶,却在中国传教终生;有记者自称社会主义信徒,却苛待他的洋车夫;有英国中产妇女在北京庙宇中布置一个英式客厅,却把佛龛当做壁炉。
当然毛姆笔下的中国人也有不值得恭维的人物:一个内阁部长以贪婪狠毒闻名,接见毛姆时却异常温文儒雅;一个“比较现代文学”教授胶柱鼓瑟,鲁钝不灵。然而毛姆笔下大部分中国人秉性善良,勤劳刻苦,有人性美。中国的纤夫号子优美动听,中国官员好摆架子,但体恤下情。固然毛姆有的看法实在发噱,例如认为欧洲的抽水马桶(当时是有钱人才用得上的)是阶级分野的祸根,而中国的开口粪坑,无分贵贱,每个人都得其味而闻之,“这是没有阶级的真正的民主”。
毛姆同情中国人,对英人十分严厉。他的笔锋所指,是殖民主义对人格的腐蚀性影响。在毛姆笔下,这种腐蚀更表现在英国女人身上。毛姆一向就有的憎恨女人心理(例如其名著《月亮与六便主》),现在变成了对住在东方的英国女人的厌恶。小说《晚宴之前》,(Before the Party):婆罗州的一个法官的妻子,不满丈夫好酒贪杯,用刀割断了他的喉咙。 《丛林中的足迹》(Footprints in the Jungle): 一个种植园主带朋友来家,结果妻子与之有染,合谋杀夫。但最可怕最冷血的故事出现于《一封信》之中。毛姆在新加坡时听居停主人讲过这个当地有名的案子,读法庭报告出身的毛姆立即明白他抓住了一个精彩的故事,于是写出了这篇他最受欢迎的小说之一。
橡胶农场主克劳斯比先生是个粗鲁不文的人, 经常外出。他的妻子莱斯莉端庄秀美。一天夜里,有个男人哈蒙德企图趁克劳斯比不在而强奸莱斯莉,被莱斯莉开六枪打死。莱斯莉被收押在狱候审,但当地英人一致认为她是敢于灭杀恶人的女英雄,尤其是因为哈蒙德近来家里有一个中国情妇,但律师发现该中国女人手中有一封出事这天莱斯莉给哈蒙德写的歇斯底里的信,要求哈蒙德当晚来见她。这个实据证明,莱斯莉与哈蒙德曾有私情,但莱斯莉看到哈蒙德有了中国情妇,无法再控制自己。中国人知道哪怕官司打赢也没有好处,因此要求出售此证据。最后,律师逼丈夫克劳斯比先生付出一万美元买下此信,而法庭在一片欢呼祝贺声中无罪开释莱斯莉,她依然是个温雅娴静体面的女人。
毛姆的人物一般总说不上是好人还是坏人,哪怕坏人也总有些值得同情的优点。这个莱斯莉恐怕是毛姆笔下唯一坏到透顶的人,英国殖民者的虚伪、狭隘、残忍,令人震惊。与之正成对比的是小说中的中国人:律师的助手翁其琛文雅而机敏,其智慧压过英人;那中国女人,着墨不多,“走路很慢,是一个自信很强的女人的步态”。
1927年,毛姆将此小说改成舞台剧,在伦敦连演336场。30年代此小说在好莱坞被拍成电影,那是美国观众对中国人同情最强烈的年代,制片人认为莱斯莉不应该逃脱惩罚,于是让哈蒙德的中国情妇出来开枪把莱斯莉打死。
1982年我在洛杉矶加州大学的电影档案库检看旧片,看到这个中西女强人持枪火并的场面,不禁愕然。我至今没有查到记录制片人做这样的改动是否得到毛姆同意,但我怀疑毛姆会让他笔下文静而自持的中国女人成为这样的复仇女神。
Last edited by silkworm on 2004-12-07 16:41, edited 1 time in total.
Thanks Silkworm. Interesting. The movie adaptation is so typical Hollywood. (Laughing here) Hollywood also wanted to make a movie out of Razor's Edge and hired Maugham himself to write the screenplay. He did and got paid handsomely, then the studio discarded his screenplay because it was too cynical and morally ambiguous. So they rewrote it into a typical Hollywood story in which the hero and heroine lived happily ever after. Maugham hated Hollywood, like just about every other writer at that time who got their work adapted on screen.
Maugham didn't hate women. He was just ruthless in revealing their nature, like what he did with men. He did not put women on a pedestal to worship, but told it like it is.
Maugham didn't hate women. He was just ruthless in revealing their nature, like what he did with men. He did not put women on a pedestal to worship, but told it like it is.
此喵已死,有事烧纸
看他人评毛姆,有时其可笑程度简直不次于毛姆亲手写的讽刺。这个小老头还以为毛姆贬自己人而抬举中国人呢,其实只不过是因为毛姆没兴趣了解中国人的风俗和文化,顺手拿来当胡椒面儿洒洒,同时迎合一下读者的猎奇心理:看,看,神秘智慧的中国人。毛姆的人物一般总说不上是好人还是坏人,哪怕坏人也总有些值得同情的优点。这个莱斯莉恐怕是毛姆笔下唯一坏到透顶的人,英国殖民者的虚伪、狭隘、残忍,令人震惊。与之正成对比的是小说中的中国人:律师的助手翁其琛文雅而机敏,其智慧压过英人;那中国女人,着墨不多,“走路很慢,是一个自信很强的女人的步态”。
怎么能说这是他笔下唯一的纯坏人呢?她老公又粗鄙又养情人,Leslie自己旁边有人也不奇怪啊,跟情人闹翻了把他bumped off,然后开脱自己,这也太自然不过了。或许,这个坏女人形象触动了评论者心中痛处也说不定。。。
另外有中国情妇的是莱斯丽的情人哈德蒙,不是她丈夫吧?这篇小说我没有读过,从赵的文章中看好像是这样的。Jun wrote:看他人评毛姆,有时其可笑程度简直不次于毛姆亲手写的讽刺。这个小老头还以为毛姆贬自己人而抬举中国人呢,其实只不过是因为毛姆没兴趣了解中国人的风俗和文化,顺手拿来当胡椒面儿洒洒,同时迎合一下读者的猎奇心理:看,看,神秘智慧的中国人。毛姆的人物一般总说不上是好人还是坏人,哪怕坏人也总有些值得同情的优点。这个莱斯莉恐怕是毛姆笔下唯一坏到透顶的人,英国殖民者的虚伪、狭隘、残忍,令人震惊。与之正成对比的是小说中的中国人:律师的助手翁其琛文雅而机敏,其智慧压过英人;那中国女人,着墨不多,“走路很慢,是一个自信很强的女人的步态”。
怎么能说这是他笔下唯一的纯坏人呢?她老公又粗鄙又养情人,Leslie自己旁边有人也不奇怪啊,跟情人闹翻了把他bumped off,然后开脱自己,这也太自然不过了。或许,这个坏女人形象触动了评论者心中痛处也说不定。。。
读过的毛姆小说里,我最不喜欢的就是这个Painted Veil,拖泥带水的,一点儿也不smart. 完全提不起兴致来看电影。
Jun说得对, 毛姆不是恨女人,只是不神化女性而已。但是,他笔下的女人,性格鲜活,令人印象深刻的确实不多。Cakes and Ale 中的Rosie算是一个吧。
Hear HearJun wrote:这个小老头还以为毛姆贬自己人而抬举中国人呢,其实只不过是因为毛姆没兴趣了解中国人的风俗和文化,顺手拿来当胡椒面儿洒洒,同时迎合一下读者的猎奇心理:看,看,神秘智慧的中国人。

As a "pure-reader", I disagree.这个莱斯莉恐怕是毛姆笔下唯一坏到透顶的人,
I read the story in my teen days, and it strike me as a praise about TWO pratical women. On the surface, the two women should hate each other to guts, and a weaker hand might write along this line. But in Maugham's story, the English lady would kill her lover but spared the other woman. Through a seemingly selfish moral-less act, the latter ensured the safety of her lover's killer. It is as if a pact exist between women, across races and in spite of class division.
MMT
好莱坞这种“伸张正义”式的改小说,也不止是对中国人。改得特别让人烦。
我看“玫瑰的名字”的时候,里边那个被判烧死的少女在电影里被村民救了,宗教裁判所来的老爷被村民拦截了,觉得特别愤怒,小说的一大块儿意义一下子全没有了。
我看“玫瑰的名字”的时候,里边那个被判烧死的少女在电影里被村民救了,宗教裁判所来的老爷被村民拦截了,觉得特别愤怒,小说的一大块儿意义一下子全没有了。
http://harps.yculblog.com
搬家了搬家了
搬家了搬家了
-
- Posts: 3159
- Joined: 2003-11-22 20:12
是呀,V.S.Naipal在<<Half a Life>>里为这个调侃过毛姆。Naipal的主人公为理想主义自毁前途还得罪了黑白两道的大人物,被人追杀。出于保命,他露宿在大庙前的闹市,并有”vow of silence"。毛姆来印度,由大学校长陪同四处参观,发现主人公独特,校长是主人公的仇人,但家丑不能外扬,就胡诌说主人公沉默是为着精神追求。毛姆一听就来劲儿了,用笔和他交谈,第一个问题是“你快乐吗?”主人公发现他越胡说八道,毛姆越高兴问题越多,天天来找他。主人公知道引起外国人的关注后仇人不敢动手,反正也闲着,就继续敷衍毛姆。毛姆走后仍然不断有西方人来围观朝拜他,并告诉他毛姆把他这个“圣者”“哲人”给写进<<刀锋>>里了。笑嘻嘻 wrote:我没看过小说, 不过有个大胆想象, 毛姆未必不愿意了解中国人, 可是他是不可能了解的. 语言和文化障碍不是一次用脚走了400里路就能跨越的. 他大概像所有有一些良知的殖民者一样, 能够在沿途中看到给他背行李, 拉纤的人的卑微生存和对殖民者的善意. 所以对被殖民者寄予了同情, 所以他笔下的中国人就像高更画笔下的塔希提人.
身为毛扇子,我不得不跳出来替偶像说话。举几个我自己印象深刻的例子:Theater里面的Julia,Rain里面的Miss Thompson,The Pool里面的害死大好有为青年的南洋混血女狐狸精,Razor's Edge里面的Isabelle,月亮和六便士里既坚强能干又保了面子的画家老婆和浪漫到害死自己的画商老婆,还有一个短篇给我印象特别深但是名字忘了,讲一个阴险的有钱老女人控制陪伴她的女儿,女儿每次谈恋爱有可能结婚离开她,母亲总以心脏病威胁,绝对张爱玲,故事里的"我"看不下去,劝女儿下狠心结婚得到自由(那年代那个阶层的年轻女人还有什么其他通向自由的路?),结果她结婚第二天,母亲真的心脏病发作死了。他笔下的女人,性格鲜活,令人印象深刻的确实不多。Cakes and Ale 中的Rosie算是一个吧。
Jun wrote:身为毛扇子,我不得不跳出来替偶像说话。举几个我自己印象深刻的例子:Theater里面的Julia,Rain里面的Miss Thompson,The Pool里面的害死大好有为青年的南洋混血女狐狸精,Razor's Edge里面的Isabelle,月亮和六便士里既坚强能干又保了面子的画家老婆和浪漫到害死自己的画商老婆,还有一个短篇给我印象特别深但是名字忘了,讲一个阴险的有钱老女人控制陪伴她的女儿,女儿每次谈恋爱有可能结婚离开她,母亲总以心脏病威胁,绝对张爱玲,故事里的"我"看不下去,劝女儿下狠心结婚得到自由(那年代那个阶层的年轻女人还有什么其他通向自由的路?),结果她结婚第二天,母亲真的心脏病发作死了。他笔下的女人,性格鲜活,令人印象深刻的确实不多。Cakes and Ale 中的Rosie算是一个吧。

毛姆的短篇小说我看的不全, 等我复习复习咱们再说。
啊,毛的短篇里我印象最深的是一篇叫"Unconquered"的故事,讲一个一战时的乡村法国女教师,被年轻的德国士兵强奸后怀孕。德国士兵参军前本来是家境相似的农民,出于对农村的亲切感和对女教师莫名的情感,爱上了她。德国兵时常往她家走动,带去食物,讨好女孩的父母。最后女孩的父母都接受了这个好看的年轻男人,在那时候的欧洲,男人是被允许犯这样那样的错误的,包括德国兵在故事开始时的错误。德国兵一心一意地计划着跟她结婚,婚后留在法国乡下帮老丈人开拓农场,从德国买新式机器,让自己的弟弟继承父母在德国的农庄。养孩子,教他走路,教他骑马打猎,一心一意地过乡村生活。。。可是女孩一直痛恨这个强暴了她的德国人,虽然也差一点被他感动了。她另有恋人,参加了法国抵抗组织,被逮捕而且枪毙了。女孩的母亲也劝她认命,而且德国兵对她们一家都很好,完全象个女婿一样。最后女孩生下了婴儿,但是在河里把它溺毙了。
那是毛姆的小说里少有的,每一行都含有强烈感情的故事,或者是温情,或者是火热的爱,或者是强烈的恨。但写得那么好,那么富有张力。我第一次看过以后,脑子里象被轰炸过一样。”不可征服的人“说的是那个年轻女孩,毛姆塑造出这样的形象,自己在笔下也近于敬畏地仰视她,已经不止是同情,欣赏可以形容的了。
那是毛姆的小说里少有的,每一行都含有强烈感情的故事,或者是温情,或者是火热的爱,或者是强烈的恨。但写得那么好,那么富有张力。我第一次看过以后,脑子里象被轰炸过一样。”不可征服的人“说的是那个年轻女孩,毛姆塑造出这样的形象,自己在笔下也近于敬畏地仰视她,已经不止是同情,欣赏可以形容的了。
http://harps.yculblog.com
搬家了搬家了
搬家了搬家了
最让我感动的是,那个德国士兵完全不是个坏人,就是一头脑简单完全不失纯朴的农家小子,热爱农活,象爱上村里的姑娘一样爱上那个被他强奸的姑娘。没有国仇家恨,没有占领者的优越感。只是为了打动姑娘的父母,他不时地从军队里弄到肉,火腿,香肠,奶酪带给怕他,躲着他又不敢不招待他的姑娘的父母,就象一个未来女婿极力想讨得in-law的认同一样。”命“把他推到异国成为征服者,他可没有习惯这个角色。别人命令他做什么,他就做了。同时也完全没有看到将要来的巨大悲剧。
http://harps.yculblog.com
搬家了搬家了
搬家了搬家了
这篇原来是毛姆写的。很早以前读过。很震撼,特别是看到结局溺死婴儿的那段。原以为一定是某个法国作家写的。森林的火焰 wrote:啊,毛的短篇里我印象最深的是一篇叫"Unconquered"的故事
“I wish it need not have happened in my time," said Frodo. "So do I," said Gandalf, "... But that is not for them to decide. All we have to decide is what to do with the time that is given us.” ― J.R.R. Tolki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