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件事情叫做借书
Posted: 2013-07-29 20:21
摘自微信"读书志",微信号:dushuzhi_com
图书出借
图书出借
爱书之人作者:阿纳托勒·布罗亚德
作为资深书评家、书评编辑和《纽约时报》撰稿人,阿纳托勒·布罗亚德同时也是几本书的作者和编辑,其中包括《愤怒中的卡夫卡:格林威治村回忆》,和令读者陶醉的随笔集《生病了》。他还写了一本讨论生死的书。本文发表于1981年的《纽约时报》书评专栏。作者把借书给朋友的痛楚比作“我对借出去的书,就好像大多数父亲对未婚同居的女儿的感情”。
暑假正是读书的好时候,于是我的朋友们都跑来跟我借书,因为我的书比别人多。他们可没意识到,我借书出去的时候心里有多么痛苦。他们也不明白,我忍着死一般的痛苦把爱、真理、美、智慧和安慰借给他们。同样他们也不知道,我对借出去的书,就好像大多数父亲对未婚同居的女儿的感情。
这倒不是说我不喜欢借书给别人。每个人心里多少都有一些博爱,一本好书感动我的时候,我也想要让它去感动别人。如果人人都读到它,世界将会变得更好、更可爱。可是别人跑来借的却不是类书。又有多少朋友跑来跟我借《毕肖普诗选》或《中世纪的没落》呢?
另一个借书出去的动机,不过是想要看看书借出去到底会怎么着——是否会被小孩子当成玩具。强迫别人借某书,类似于强行给客人灌酒,或诸如此类的蠢事。一些人看完了书却不知所云,那是因为他们实在是看不懂啊。
有时候我被人当作医生,他们问道: “可否推荐一本书给一个刚离了婚的人看,或是给一个心情不好的人看?”劝人离或是合是积善德呢还是损阴骘?他们怎么不跑来问我什么书适合情窦初开的人读呢?
一想到那些人把我的书拿去做假日消遣,我心里就难至受。我对书有若贤妻,他们却视若荡妇。他们大多滥交无度,喜新厌旧。在我看来,倘若不从乔叟或拉伯雷读起,便无理由读后来的旦里昂纳多·麦克尔斯。就让波德莱尔的《疯狂之翼》像海鸥一样与他们擦肩而过吧。
有时候也有人指定跟我借某一类书,我便想方设法不把这类书给他们看见,免得他们把好书给读歪了。
海伦·凡德勒曾经说,著名的诗评家I.A.理查德总是尽力不让譫妄的误读曲解那些他最喜爱的作品。马拉美也是这样一丝不苟。他说: “倘若一个智识平庸、毫无文学修养的人有朝一日看我的书,并且装模作样地说喜欢,那就是个大笑话。是怎么回事就是怎么回事。”
前来借书的朋友倒大多不算是家徒四壁,那我倒要问问了:“倘若你真要读这本书,你干嘛不去自己买一本呢?你把一向的慈善之心移转到文学上来岂不更好?”穆里尔·斯巴克的《有目的的消磨》一书中,主人公认为世间俗人总把书本当作难得之物。对于书虫来说,读借来的书可不是一件体面的事儿,倒像是窥淫癖一样见不得人。
偶尔我发现一本极其难得的书,可不想让人跟我分享。这样的书更有一个好处:能叫那没读过的人更想要读,读过的人更能读出深意所在。这样一本书借出去,无异于羊入虎口,简直是蠢人做的事情。书的秘密就像未雨绸缪,以备不时之需。
书一旦出借,我便想念异常。按照T.S.艾略特的说法,每一本新写的书都会改变过去的一切书。同样,每一本新缺的书都会改变书架上的所有书。我的书架的颜色、样式都会破坏掉。我的头脑变得乱糟糟的。我不安于心,不稳于步,不辨爱憎、不知声色。我想道那本书何时完璧归赵。我想在凌晨时等侯年少的儿女从不明不白的聚会上归来。 《被解放的楚克曼》一书中,楚克曼的兄弟想从一个女孩子手上讨还欠书,只好娶了她。那些嗜书成癖的人倒宁愿把书送人,也不愿意忍受等书归还的痛苦。
最危险的事情莫过于等朋友还书。往往在这种时候,友情系于一线。我期待朋友的是痛苦、人迷、是泪水、升华的神情,是颤抖的双手、哽咽的声音——可时常人们只跟我说一句: “我喜欢这本书”。
天哪! “我喜欢这本书”——这难道就是向我借书的全部理由吗?
论朋友还书本文节选自著名散文家罗杰·罗森布莱特1994年在纽约美国广场剧院表演的自编自演的单人秀《爱书之人》。
借书的习惯总是和常规相反。
在其他类似的情况下,债务人会成为债权人的奴隶,而且,你暂时得到的东西,会因为沉重的永远还不清的人情债而变成一种损失。在金钱方面,这是一条不变的真理。但如果换成是书,那就正好相反了。因为某些说不清的原因,借书者会觉得,书一旦落在自己手中,那就属于自己了。从此,他会彻底忘了借书这一回事,当然也不会有丝毫的罪恶感了。让事情变得更糟的是,连书原来的主人,最后也会接受这个事实。尽管为了确保借书者会按时归还,出借者往往会严肃认真地要求借书者发誓尽早还书,而借书者这时也义正言辞地回答道,如果他没按时归还,上帝就会让他永远无法再看书了。但这一切就好像是两个人演的一出戏。只要书被借走了,就再也回不来了。书的主人碍于情面不好意思开口要书,而借书者则再也不提起借书的事,于是整件事情就在不了了之的情况下结束了……
世上再也没有比有人正虎视眈眈地盯着你的宝贝书更可怕的事情了。你不需要做出任何判断,事实上就是有人正审视着你的书。诚然,大多数人都希望客人不过是随便拿起来翻翻,随意看两眼,当他们感到无聊或是失望了,就自然会把书放回原处了。唉,可事与愿违的是,更多时候,客人们会用那种在热舞晚会上打量妖艳女子的贪婪目光,仔细读着每一个标题,在心里盘算着,翻来覆去地看着。但是,这还不是最恐怖的。当那双紧紧盯着书的眼睛不再移动时,你的心跳在那一刻也就停止了。那种内心的恐惧,足以让任何一个爱书的人窒息而死。那个人的身体稍稍动了一下,他举起手,渐渐移到眼睛所望之处。于是,什么都无法挽回了。你全身冰凉,毫无知觉地僵在那里。而此刻他正冲着你笑呢。你预见到自己会听见这样一句话:“我想借这本书看看,你介意吗?”介意?天哪,我为什么不该介意?事实上那本书是你在搜遍欧洲和北美每一个大大小小的书店之后,终于在巴黎的一个小书摊上找到的。那天是1969年4月—一我想是13号。是的,你很确定,那天下午还下着渐淅沥沥的小雨。还有那书的页边处微微卷起的折角,对你来说,它就像心跳对生命的意义一样,是不可或缺的啊。轻轻抚摸着这些熟悉的书页,你就像被带回到了初恋的甜蜜和美梦的憧憬中,那种温馨和快乐能让你陶醉一辈子。现在,有人要把这一切从你身边夺走,而且再也不会把它们还给你了,难道你不应该介意吗?即使有一天,那人真的很有绅士风度地把它还给了你,你那时也早已被失去爱书的痛苦折磨得形容憔悴了,而书也因为那人的不爱惜而备受摧残,早已变得体无完肤了。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也应该不介意吗?我当然介意!但你听见自己说的是:
“没关系,你拿去看吧。希望你能喜欢它。”
“太谢谢了。我下周就会还给你。”
“不用那么着急,你慢慢看。”
克里斯托弗·莫里
虽然这本书可能曾在我朋友的书柜里或朋友的朋友的书柜里呆过,但我万分感激它的完璧归赵。我万分感激我的朋友没有把我的书拿给他的小孩子当玩具,也感激他没把我的书当烟灰缸,还感激他没有把我的书拿去给大狼狗啃着玩儿。当我把书借出去时,我就当它不再回来了。我对这场生离死别只能听天由命。我不再有想读这本书的念头。可是现在这本书回来了,我真高兴啊,太高兴了!把它拿到这儿来,让我们把它重新装订好,然后放回荣耀的书架上去。好了,现在我可以还掉一些我借来的书了。
欢迎回家,我的书
无名氏
我不得不跟你说,把我的书还回来
看一眼书架上的空缺真叫我伤心
这倒提醒了我,你借走我书的时日
那时,生命还年轻,希望仍旧美好
而旧书还是新的
我记得很清楚,镀金的封面闪闪发亮
那天我看见它、觊觎它、最后买下了它
我也记得很清楚,那天你来拜访
喜欢它、要借它,
并最终带走了它!
光阴似箭,它重又归来
书页里褶皱真不少
变旧的书啊,你休息吧——在书架上你原来的位置
我读你之前可不要散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