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ck Hogan 的小说 Prince of Thieves(2005年出版,但故事背景是1996年)吸引Ben Affleck ,肯定有其波士顿土著的成分。不过读了小说之后,我不得不赞:挑这本小说拍电影的人果然不是傻子。火爆的题材,尖锐的戏剧冲突,个性强烈的人物,生动阳刚的对话,色彩鲜明的环境,而且作者的文字又硬朗又有画面感,简直就替你导演画好了一半的分镜头素描,我一边读一边已经在脑子里浮现层次分明的电影段落,都不用改编。
从开头几章起我就想,这么长一本小说(三百多页而且印的是小字),Chuck Hogan 绝不可能保持如此强烈的感情张力,结果我错了,他还真的保持了很强烈很激烈的戏剧冲突,从头到尾。实际上打劫戏并不多,只有三场而已,中间的激烈冲突和感情张力都来自人物和人物之间,人物和命运之间的争斗。最近一星期基本上都是在公车和地铁上读这本书,下得车来常有鼻青脸肿的感觉。
我敢肯定,作者是天主教的。不仅因为书中的人物都是爱尔兰裔的波士顿土著,根正苗红的祖辈天主教徒,而且因为字里行间那种暴烈的感情,渗透在土壤里的自责与罪恶感,太眼熟了,太眼熟了。说是写小说要写到痛才知道是写出了真东西,这些天主教作家简直就象是从小按照这一条原则长大的。
Charlestown ,波士顿城内的一个小旧街坊,当其他街坊已被 gentrification 的浪潮吞没后,它的爱尔兰裔土著们还在极力抵抗。在古旧的时代里,一条街上住的都是同类工匠作坊,手艺在家族里代代相传。Charlestown 里最主要的家族生意是打劫银行。Doug McRay 的父亲当年是街坊里最拉风的 King of Thieves,Doug 就是书名所指。他跟三个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作案,他脑子最好,最有计谋与耐心,他是主脑。在某一次抢银行的行动中,蒙面的他爱上了被抢的银行职员,一个中产阶级的白领女。在他眼中,她象征了一条逃离 the Town,逃离家庭,逃离历史,逃离命运的通天之路,一根精神上的救命稻草。但是他四周的环境和情义紧紧地抓住他,把他往漩涡里越拖越深。与此同时FBI 的银行抢劫专案组的侦探盯上了他和他的伙伴们。The world is crumbling around him.
这样描述情节,这似乎是一个很俗套的故事,但别忘了 It's not what it's about but how it's about it. 小说里充满了热腾腾的生动细节,不仅物质细节而且心理细节真实得把读者直接扔进那个环境里。实际上从外面看,Doug 的困境几乎没道理:他有存了很多钱,这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美国社会,他随时可以人间蒸发,远走高飞,但是却不能迈出一步。作者必须能让读者身临其境,放到Doug的脑子里,他的绝望感和心理监狱才有说服力。
Hogan 完全做到了。
这是一本纯粹男性角度的小说。两个女性人物,象征的成分多于真实的描述。对男人的描写...我怎能自信地说这些是真的呢?我又不是男的,我只是直觉一定是真的,一定是从他的亲戚朋友熟人身上观察出来的。特别让我注意的是 Hogan 的文字风格,描绘典型的蓝领和男青年,让人能从纸上嗅到隔夜的酒味与烟气,与雄性激素。这些鲜活尖锐的现实主义文学,对三教九流的社会百态描写,眼下真的只能在 mystery/thriller类型里面找到。在西方玩纯文学的作家们早被学院文学系给养了起来,就好象被政府作协养起来的中国作家,全不知外面的世界是啥样子,躲在象牙塔里摆弄自己的肚脐眼。
Hogan 与 Dennis Lehane 的相似之处自不必言,二者都有希腊神话型的悲剧感和宿命感。不过与 Lehane 的小说相比,我更偏爱 Hogan 这本,主要就是因为这里面持续的不断的强烈感情冲突,搞得我这种非天主教读者看得头昏眼花,倒有点像刚看到吴宇森的火爆枪战兄弟片时的感觉。只是被吴宇森浪漫化的兄弟情义。靠了Chuck Hogan的笔,我才第一次终于明白了所谓男人之间的情义是什么东西 --- 根本不是什么理想化的精神沟通,也不是 homoerotic 肉体吸引,而是狼群里的一只普通狼仰望和崇拜头狼的关系,头狼与追随者的关系。有些人,他们比较罕见,在人群里自然而然地成为领袖,其他人,特别是男人,不由自主地忍不住要去崇拜与服从他们。我真没见过把男性心理这么赤裸裸毫不留情的解剖给人看。
(小说改编之电影 The Town 将于九月初发行。Trailer: http://www.youtube.com/watch?v=QQ7wcayQQL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