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罚单上写的是今天4pm的约,到得那个窗口,那个lady说认不认罪。我脖子硬地说不认。她大笔一挥,“那你待会儿5:30pm来见法官”我还以为要另约日期呢。看来这个区的生意近来不太好。
等到5:30pm,大伙儿排队签到,然后坐定轮候。那个穿的整齐的法官效率不低,手挥目送,三言两语就打发一人。轮到我,坐下,先给他展示我保险卡的复印件,然后准备开始呈诉当时的情形。那法官爱听不听的,旋即跟我说,“没保险卡那张罚单就算了。这张seat belt单给你转成parking ticket,就不用insurance fee提高了。这儿签字。XX号以前交钱。下一个。”真是干脆利落,我满腹的申辩胎死腹中。罚60,比我预期的要好。又无不良记录,该满足了。

感想:这法官和签证官庶几相似,叫你前,心中已有定论。大多情况下是走过场而已。不过可能各地不同,我们这儿就没有什么别的人在法庭上,只有一个法官独撑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