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物价
富兰克林十七岁时半逃跑半离家地来到费城。下船上了码头就让人指点着进了一家面包店。他先点要"threepenny loaf",店家告诉他没有这个东西,又点了另一种波士顿土产面包,也是没有。于是富兰克林要店家给他价值三个便士的任何一种面包,然后惊奇地发现人家给了他三大条面包。
原来两百多年前,波士顿的物价就远远高于费城了。
2)一见钟情
三大条面包手里拿不住,于是富兰克林一边胳肢窝下夹一只,手里拿着第三只在啃,慢慢沿着Market Street走到 Fourth Street,正撞上Deborah Read小姐在家门口玩,见了他风尘仆仆饥不择食的样子 (”A most awkward embarrassing appearance" ) 吓了一跳,盯着看。
Deborah Read就是富兰克林未来的妻子。这样的一见钟情,挺浪漫。
3)朋友
富兰克林年轻的时候就遇上两次和朋友共同吃苦的机会,都是又穷又没有出路,更苦的是那个朋友不事生产,爱喝酒,每日花着富兰克林的钱穷开心。富兰克林非常为难,我想平常人到了这样都会为难。一面是朋友之义,一面是他本人急于创业自立,节俭到了吝啬的地步,被人倚靠是非常不悦的。后来的结果就各走各路了。
我有个猜测,富兰克林这个节俭的品德来自于他的波士顿出身。虽然节俭在大部分地方被奉为美德,但实施的时候则不容易看出来,更多的时候是面子大方、里子抠门的实践。能够面子上不以为耻地节俭的,我只见过波士顿人这个传统。
后来富兰克林出版的<<Poor Richard's Almanack>>在这方面的话语都十分直接了当,象"Fish and visitors stink in 3 days."的话,几人有勇气承认自己这么想,并且说得出口?
4)典当
ICEFIRE问了,历史能有这么多细节吗?我读的传记是个比较独特的。大部分文字来自富兰克林的日记、信件、自传,叫做“用他自己的话说”的传记,少量来自其它史料和编者介绍历史背景的聊聊话语。
这个“自说自话”就容易出笑料。典当的故事便是。
富兰克林十八岁时曾去英国寻找前途,一度生活潦倒,不得不变卖些随身的东西。他没有直接进当铺,而是给当时一个有名的文物收藏家的某贵族爵士写信。大意说,我刚自北美洲大陆来,随身携带了一些在当地土著印第安人那里买来的有价值的文物,你可有兴趣?并一一用很专业的语言描述了他的”收藏“。
这已经很聪明了,但还不是全部。富兰克林写他的自传时,这个故事又有了一个转折。他写成是此爵士辗转听说他有些颇有价值的北美文物收藏,爵士亲自写信来向他询问收购细节。
写自转时,富兰克林早已是荣华富贵名满天下,何必要篡改早年的经历,给自己脸上贴金呢?他还需要这点金吗?可见人追求名利,是没有尽头的。
5)道德完美
富兰克林没有象他的父母那样笃信宗教,他在十几岁时就写过一篇文章,用逻辑推理的方法将上帝的全能和全善给予证伪。但是他追求道德完美,自己给自己订下了十三条行为守则,并认为只要将它们养成习惯,就可以自觉做到。
这十三条是:
Temperance
Silence
Order
Resolution
Frugality
Industry
Sincerity
Justice
Moderation
Cleanliness
Tranquility
Chastity
Humility
他养习惯的办法是,一次只着重培养一条习惯,每日三省,晚上将犯了几次错误记下,直到能有一个星期的清白,再开始下一条习惯的培养,直到十三条习惯都养成,就每个月反省一下。
据他自己说,到了后来,几年也犯不了一次错误了。道德完美。

就是不知道上面自传里的那个小虫子,算不算错误?
6)赞妻
富兰克林走到哪儿,都爱拉帮结伙。就连在英国的印刷所里当工人,都拉拢一众人移风易俗,不喝ale, 而喝粥,并从隔壁的粥店拿到批发价。
他在费城自然也结社。有一次社里的众人纷纷写诗赞美各自的情妇。富兰克林觉得这样不好,就写诗赞美老婆Deborah.诗相当长,把能夸的都夸了,为了平衡,总得提一下缺点吧?他就写:老婆呢还是有小小缺点的,但是时间久了,她这些缺点几乎都变成我自己的了,那我自己的缺点呢,我是几乎都看不见的,哎,我是几乎都看不见的!
要知道,“婚前睁大眼睛,婚后半闭眼睛”的名言,本来就出自他的<<Poor Richard's Almanack>>,富兰克林是言传身教啊。
7)结婚是一种生活方式
说起他和Deborah的婚事,其实很曲折。他在十八岁去英国前,已经向小姐求婚。可是当时他是个学徒,还失业了,业未立何以家为?老夫人的意思是先订个婚,其它等他从英国回来再说吧。没想到他前脚走,老夫人后脚就把Deborah嫁给别人了。
没想到才结婚不久,对方告诉她在英国已经有一个妻子了。正不知怎么办好,对方迅速地在欠了很多债之后逃了个无影无踪。可怜Read小姐年纪轻轻的就做了弃妇,只好搬回娘家住着,镇日价不开心。
富兰克林回来后,仍旧和Read家保持良好关系,时时拜访的时候又和Deborah联络上旧感情。老夫人讪讪的,自己也跟富兰克林承认头里那桩婚事是弄砸了。不久,Deborah和富兰克林结婚。因为Deborah没能正式办理离婚,所以他们的婚姻从法律上讲是一个common-law marriage.
越是看以前的婚姻模式,越是觉的结婚是一个living arrangement.爱情虽然不是现代人的发明,但以爱情为基础结婚,以爱情为理由离婚的确是近代才被吹捧的东西,即使到今天,这仍然是少数人温饱有余后的追求。
富兰克林夫妇之间一定感情很好,但这远不是全部。对Deborah来讲,结婚是件好事,一辈子住娘家总不是最好的办法,当年的女子也没有什么别的出路。对富兰克林来讲,结了婚就少了在外面鬼混的需要,从他在结婚六个月后往家里领回个私生子威廉,可见一斑。
两人有一女一子,小儿子在四岁时生天花死掉了,是家里一件惨事。富兰克林为此在他出版的报纸The Pennsylvania Gazette上写文章督促父母给孩子打免疫针。威廉长大做了新泽西的州长,竟是个坚定的保皇党,虽然他老子是闹了独立革命,虽然他一度被投进监狱,仍不改其志。后来干脆移居英国。
富兰克林的家事,往乐观里说,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往悲观里看,百事哀。
8。忠告
曾有位姓名身份不可考的恐婚小生,向富兰克林寻求结婚还是不结婚方面的忠告。富兰克林以他一贯的直接了当的口气告诉他,结婚才是正途。俗吧?说完了俗的,下面就有不俗的,富兰克林说实在不想结婚,就去找个情妇好了,选情妇呢,建议选老的,不要选年轻的。大家不要误会,此处的老,是真的老,老得过了五十岁的那种老。然后洋洋洒洒列出八条理由支持他的论点。
终于拜读了偶像这篇出名的Old Mistresses Apologue,他的理由,有的令人点头称是,有的令人狂笑,有的令人“咣档”厥倒。我就不要拙劣转述了,google了一下网上居然有全文,连接在这里,大家奇文共赏:

http://tapestry.cappelen.no/1/2/kildeop ... .html?id=3
说了半天,并没有实质性的东西,都是些可爱的边角料。就此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