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2009年出版的书名声不大,有本同名的英国小说名声要比它大,所以开始搜索的时候经常跑到那本名声更大的页面去。
故事发生在1920年代最初的几年。Devil's Garden 最好的地方就是对自然环境,城市景观,社会环境大量细节的描写。让我如时光穿梭般身临其境于接近100年前。故事主要场景发生在旧金山,100年前的街道名称,港口,小镇、市的名称都跟现在一样,但是感觉仿佛宇航员回到地球,地球还叫那个地球,但是所有的细节全都不一样。小说一开篇,年轻的Pinkerton私家侦探Sam Hammett被派到蒙大拿去跟踪煽动铜矿工人运动的共产主义者Little。雇佣他们的是铜矿主人Hearst。有陌生人(此人后来在书中不断出现)上来找Sam出钱让他干掉Little,Sam 拒绝,但是第二天凌晨Little 被吊死在铁路边上。光这一个开头我心里出现了数个感叹号,100年前,美国是在本土开矿的!原来马克思主义真的在全球范围内影响这么大!意识形态,冷战什么的不是我们今天回头看觉得当初他们都无事生非出来的,原来就是斗得这么血腥。Hearst 在西岸很出名,因为这里有个Hearst castle,以暴发户加海盗的姿态高调搜罗全球强盗的文物掠夺,建成了一座极其丑陋的文物堆。现在是我们加州的一处名胜。但小说还可以这么写吗?这么写真实历史人物?人家后代不告你吗?
======下面严重剧透,想看小说的同学可以停在这里了============================
=
=
=
=
=
Devil's Garden小说主体写的是20世纪初的“世纪审判”,“胖墩儿”Roscoe Arbuckle,当红默片谐星,被控强奸压死了小明星Virginia Rappe。我从来不爱看律政剧,这本小说主体则是Arbuckle被起诉,他的律师雇用Pinkerton来寻找有利自己的证据来脱罪,自然此事落到了年纪虽轻,但是经验丰富的私家侦探Sam身上。小说一开始,“胖墩儿”Arbuckle正值春风得意马蹄轻,带着小伴从们一路坐着自己的豪华加长轿车,喝着私酒从南加州一路开到旧金山的豪华酒店。小伴从们把一应都打点齐全,车,私酒,牛排,电唱机,姑娘们流水价地流进胖墩儿的两个连接客房。作者在所有地方都死扣细节,汽车、摇柄唱机,酒,打字机,所有生活小物什都跟现在的品牌不一样。他就全都没用汽车这类通用名词,所有这些物什都用的100年前的品牌名字。没错,我就是这么OCD,看见不认识的东西,就上维基百科读一番。由于作者Ace Atkins 对细节的追求,开始读的时候,我一直联想起菲兹吉拉德笔下的镀金时代。但是除了那些浮华的细节,Ace Atkins 笔下的旧金山充满了破敝的角落,高档餐厅为了贩卖私酒和黑幕交易的便利,全部都是隔间,夜间的劣等酒吧里永远有流莺,唐人街的大烟馆与唐人黑帮。旧金山盛大的新年化妆舞会以中国为主题,全城的唐人都来舞会端茶倒水,充当活舞会装饰。100 年前禁酒,没有空调。再高档的酒店也只能打开窗,让海风来降温。(旧金山需要空调吗?但我不打算质疑作者,原因后面会讲到。)那时候报纸连载侦探小说,小说里的私家侦探都英俊潇洒如男神,热烈程度大概可以比拟十几二十年后的超级英雄漫画,或者几十年后的香港武侠小说连载。那时候美国看来私家侦探是个挺火热的行业,Pinkerton是个全国连锁的大企业,大概跟当时政治、警察的全面腐败有关。1920年代的女权运动也是相当幼稚的,女性刚刚获得投票权,Vigilant Committee 大约代表了当时的女权组织,被hearst的报纸煽情煽动。(所以不要怪华裔在政治上举止幼稚,总需要从幼稚走向成熟。)100年前还没有禁烟,人们不仅在婴儿面前抽烟,孕妇也抽烟喝私酒。100年前在西部性貌似很自由,当然也可能是因为都是电影圈的事儿,贵圈真乱。嗯,那时候的小名导演也在家里请印度guru做精神指导。


胖墩儿Roscoe Arbuckle

Oops,为什么小说主角还有照片?小说最后以Sam 在胖墩儿三审结束前,从Pinkerton辞职,把枪卖了买了部二手L.C.Smith,开始写起了侦探小说为结尾。没错,这是部历史题材小说。硬煮侦探小说的鼻祖原名Samuel Dashiell Hammett,在 Pinkerton 做私家侦探时,大家都叫他 Sam,弃戎从笔后,署名Dashiell Hammett. 整部小说全部基于史实,或者无法证实的历史八卦(比如最后一部份的谋杀。)书中有名有姓的人物除了个别太少出场的人物我在网上找不到证据,其他全部都是实名真实历史人物。小说开头部分工会倡议者Little被杀也是真实事件,这段故事的出现不是为了带出 Hearst 或者那个替 Hearst 卖命的陌生人,而是因为这件事奠定了 Samuel Dashiell Hammett 后半生的共产主义思想,对 Hammett 本人非常重要。
作者 Ace Atkins 原本是个犯罪案记者,拿到过普利策提名,在旧金山长大,为创作这部小说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100年前,虽然社会腐败,但是文本档案保存得非常好。跟着 Ace Atkins,我才知道旧金山还有 Dashiell Hammett 的 tour。Dashiell Hammett 当年与前妻 Jose 的小公寓也还在,Ace Atkins 被人带着去了几次,但是貌似仍然是私人住宅,不对公众开放。

Atkins 的朋友还是唯一采访过 Jose的人。读小说的时候,我一直只觉得 Sam 惜字如金,就是对着妻子 Jose 也说得不多,倒是 Jose 总是欢快地在讲话。直到我之后特地读了一个100多页的短篇 Samuel Dashiell Hammett 传记,才明白这些都是故意的。小说中的女主角是个叫做 Daisy Simpkins 的 FBI 禁酒探员,金发银眼,貌美传奇。Atkins 说这个人物是真实的,在妇女刚刚获得选举权的时代,的确存在着这么一位传奇的探员,上过报纸头条,但是没有任何照片留下来,生平也不为人知。如此传奇人物就湮没在历史的尘埃之中。 她与Hammett的恋情不是真的,但是如果他们真的相遇,他一定会爱上她。 我本来读到这段访谈的时候觉得一定是作者 Atkins 爱上了传说中的 Daisy,然后粉丝一片痴心地认为自己的偶像 Hammett也会爱上她。当然作为一个普利策奖提名的诚实记者当然不能这么干,后来我读到了 Hammett传记不得不承认 Daisy 与 Hammett 后半生的真爱 Lillian Hellman 的确是同一种人。(当然 Daisy 一定得在小说中消失。)
在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里,Hammett, Arbuckle, Hearst 同时参与,真的挺传奇的。Arbuckle 的审判的确是 Hammett 参与的最后一个私人侦探的案子。胖墩儿 Roscoe Arbuckle,现在我们好像不太知道,当年是与卓别林齐名的国际著名默片谐星。他跟 Hammett 一样出身贫寒,出生时重13磅,一直胖乎乎的,12岁时母亲去世,他父亲拒绝继续供养他,他就开始在小酒馆打工。也跟 Hammett 一样,年轻时就一举成名,成为好莱坞的小鲜肉偶像。Hammett 英俊得体,小说畅销,改编的电影卖座,被称为好莱坞的“dream prince”。而这本小说的名字 Devil's Garden 就是当时普通民众对好莱坞的称号。Arbuckle 也像 Hammett 一样在事业的最顶峰忽然跌入谷底。Arbuckle 是因为被控强奸,Hammett 确是自己不再相信自己所写的英雄,写不下去了,也同时因为左派思想被美国政府盯上,并最终判刑。在事业最高峰的时候,Arbuckle 与 Hammett 这两个穷孩子出身的年轻暴发户,似乎也完全不懂得管理财富,都只晓得 party hard,大把地挣钱,然而花得更快。并且一旦落入谷底,他们俩个都再也没有再能出来,在大量酒精中度过后半生。
死去的小镇姑娘Virginia Rappe,寻梦好莱坞,与小导演同居,并没有什么机会参演什么角色。参加 Arbuckle 的聚会时忽然患病,入院后死去。从现代的观点看真的不是特别好看,我本来还想100年前人的审美观跟现在很不相同。

这是她的盛大葬礼的照片。为什么未成名小演员会有这么盛大的葬礼呢?因为她的死被Hearst的报纸一炒作,她忽然变成了美国甜心。

然后我看到了真的当时女明星Marion Davies 的照片。真美女,放在什么时代都是美女。

在小说中,Hearst 竭尽全力来讨好她,读的时候不免觉得 Hearst 只是一时兴趣养个情妇。但是在网上读生平,发现,原来当红女明星 Marion Davies 与 Hearst 竟然就是真爱。这小说里真爱怎么这么多,被告胖墩儿跟前妻也真爱。Marion Davies 在被 Hearst 疯狂力捧之前就已经是颇有口碑的女谐星,可惜之后大家只记得她是 Hearst 的情妇。hearst 的妻子住东岸,拒不离婚。Hearst 除了婚姻其他方面热烈地给予自己心爱的情妇。到 Hearst 死时,他的 51%的财产转给了 Davies。小说中 Hearst 因为 Davies 在自己朋友的生日会上与卓别林偷情, Hearst 暴怒失手打死了自己的生日趴朋友,也确有此传闻。当然当时的美国,就像 Silicon Valley 里的 Hooli CEO Gavin Belson 说的:“曾经有段时间,像我这样的有钱人可以把这些人都杀死。”这就是那段时间,有钱人能够逃掉任何惩罚。Davies 对 Hearst 也很有感情,她对卓别林的妻子描述过自己对 Hearst的感情,Hearst 一早就给了她足够的钱不需要依赖 Hearst。(贵圈真乱!)Hearst 晚年经济状态不好,Davies 反过来给 Hearst 钱,并一直陪伴到 Hearst 临终。
在小说中,Hearst 是因为红颜祸水 Marion Davies 而故意要整 Arbuckle,这是我唯一网上找不到证据的一段情节。剩下的所有情节似乎都是史实。
Hearst 是曾经视普利策为偶像的报业大亨。但两个人走了完全不同的道路。普利策是从匈牙利来的新移民,刚到美国时不会说英文。普利策注重新闻的准确性,希望为底层人民发声。Hearst 是矿产老板的富二代,哈佛毕业,他以普利策为偶像和敌人,开办报纸,恶意竞争。反正他有钱,打价格战把对方击垮,高价挖走所有普利策的有价值的员工。在新闻方面,专门贩卖吸引眼球的爆炸新闻,暴力,色情,丑闻。不够爆炸就添油加醋把它变成爆炸。他完全知道公众想要围观什么样的热闹,他就专门制造这样的热闹。胖墩儿一案就是这样一个例子,他搅起了全国范围的对贵团真乱的好莱坞当红男星被控强奸案的狂热兴趣。事后他说:胖墩儿一案让他"sold more newspapers than any event since the sinking of the Lusitania."
最后,放一张硬煮侦探小说男神 Samuel Dashiell Hammett 的照片。

我看完作家小传再来看他的小说,也是第一次。现在才开始看,读后感日后才能写,但有些对比的感受现在正新鲜热辣。Dashiell Hammett 笔下的20-30年代的美国也是充满了矿业的小镇的。但是他注重描写人,而不是 F. Scott Fitzgerald 和 Ace Atkins 那样注重对环境的静态描写。所以读上去反而没有那种充满了100年前的世界细节的冲击感。毕竟每个作家在写当世情形时都会下意识地认为这是最前卫最时尚的。不过我发现写人也是有潮流的。他那个时代,还有写俩正面硬汉男,一言就合,惺惺相惜,并肩作战的感情的,他甚至用了comrade 这个词。现在流行的都是屌丝感情,互相打点小算盘,又忍不住互相扶持的关系。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