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庄园本身不算很 fancy,毕竟是新大陆的暴发户,务农的大地主,跟旧大陆的皇族或贵族没法比。但是风景很美,坐落在山头上俯瞰四周的邻居庄园 —— 邻居们(例如老友 James Madison)都把房屋建在河边,农田附近。唯独 Jefferson 与众不同,年轻时继承了老爸的庄园之后突发奇想,非要在交通不便的山顶上搞个大工程,铲平山顶,修建大屋子,开辟花园菜园。
站在 Monticello 屋子门口四面远眺,果然视野开阔心胸敞开,感觉好浪漫。跟务实威严的华盛顿不同,Jefferson 就是个浪漫主义者,所以才那么喜欢法国,满脑子的革命理想,写出那么慷慨激昂的独立宣言。他是建国独立的 founding fathers 里面最红的一位。
是的,最红。我认识至少两个人承认自己 "had a crush on Jefferson"。搁在今天他就是个白左,跟大洋彼岸的法国大革命思想贯通,写了很多批判旧秩序,贵族,和基督教教会的文章(不等于他是无神论者),大力推行政教分离的原则,令之成为美国的建国原则之一(也是被后人反复挖墙想要颠覆的原则之一)。他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在独立战争里作为 Virginia 州长没参加打仗而是躲了起来,但是写了很多书和文章,对于建国理念有极大影响。在思想上他是相当激进和理想主义的。
(参考:Jefferson 和法国大革命)Jefferson, who had recently returned from France to become Secretary of State (Lafayette was at this farewell dinner in Paris), was actually more enthusiastic about the revolution than was France's minister to America, Jean Baptiste de Ternant. Jefferson thought the French experiment would confirm the American one and possibly spread to other parts of the world.
Jefferson 的专长是读书写文,涉猎极广。Monticello 里没有他的藏书,因为他晚年把藏书统统卖给了美国政府,成为 Library of Congress 的第一批藏书。
参观 Monticello 的时候,工作人员提供 guided tours,介绍了很多庄园的背景。例如,当年削平山顶,把石头和木材拖到山上,都是很大的工程,全靠黑奴。山上取水不便,除了运水上山和雨水以外,还需要打井。山坡上除了花园,还开辟了种菜的院子,当然也需要由黑奴打理。当时的知识分子都涉猎很广,文史哲科学什么的都掺和一点。最有名的当然是 Benjamin Franklin,虽然放风筝传导雷电的桥段据说是谣言。Jefferson 也鼓捣一点工程科学之类,例如在屋顶上竖一个风向标,天天观测记录,以及在大厅门口装了一个类似于日历的机关 —— 不过设计没算好,不得不在地板上打个洞。
我们还参观了地下室和厨房,据说 Jefferson 出使巴黎之后带回来不少法国的生活方式,尤其是喝葡萄酒和吃法国菜。1784年,新生美国政府(那时候还没有总统)派他去巴黎搞外交;直到1789年大革命爆发后才回国。这段时间据说是他一生中最开心的日子,虽然太太在1782年就去世了。毕竟巴黎的花花世界跟老土的殖民地一比简直是天上地下。在巴黎期间他跟女画家 Maria Cosway 谈上恋爱,后来两个人成为笔友。
(参考:Jefferson 在巴黎,Nick Nolte 还主演过一部电影就是讲这段的。)
他带了几个仆人,不,黑奴,去巴黎,其中一个男孩子 James Hemings 被指派学厨,学成精致法国菜,后来回 Monticello 将法国厨艺教给其他家奴。庄园上有好几处独立的屋子,是打铁,纺织,和其他手工作坊。当时黑奴分成好几拨,最底层的是在田里种地,最辛苦,日晒雨淋。高一等的男黑奴在作坊里打铁,做钉子,做农具等等;女黑奴做纺织和厨房工作。最高级的才是贴身男仆女仆这种工作。当然,高等黑奴如果得罪了主人,也会被降级到田里干活。导游解说大叔告诉我们,当时分配给黑奴们的口粮甚少(具体数量忘记了),不够吃饱,他们就在空地上自己种点粮食和蔬菜补充伙食。做手艺的工人可以业余接点外面的活儿,或拿到镇上去卖。一点一点攒下钱来干什么呢?如果运气好可以把自己赎身买出来,然后再慢慢攒钱把老婆孩子也买出来。很难,但偶尔有人成功,尤其是幸运地能学到手艺的黑奴。
在田里、作坊里、厨房地窖里,黑奴们自然组成家庭(虽然这个家庭相当不稳定),干完主人的工之后种点地赚点外快,有些人还有精力唱歌跳舞做音乐。Jefferson 曾在给朋友的信中抱怨庄园里的黑奴有时晚上唱歌跳舞,吵得他睡不好觉 —— 白天他们都在田里劳动,当然没法搞娱乐活动。
历史学家们对这些庄园上的活动与经济有所了解,因为 Jefferson 是个记录狂,事无巨细尽量写下来,账本、人头、产量、花销,不厌其烦地写写写,后人才能对当时的日常生活有所了解。他的死党好友 James Madison 和太太 Dolley 的庄园就在 Monticello 附近,Dolley 对于 Jefferson 自己设计的欧式床 —— 嵌在墙里!—— 颇不以为然。
跟 Jefferson 相比,华盛顿就很不知识分子,连 John Adams 都不如他接近现代意义上的“书生”。Jefferson 的墓碑上,强调的不是第三任美国总统而是,独立宣言和 Virginia 州宪法(宗教自由)的作者,以及 University of Virginia 的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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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5年,Jefferson 在巴黎当大使,传来女儿 Lucy 病死的消息,给他打击很大。1787年,他叫人把九岁的小女儿 Polly 带过来跟自己团聚,当时大女儿 Patsy 已经在巴黎陪他了。陪着 Polly 来巴黎的包括她的小女仆 Sally Hemings,当时15岁。关于 Sally 记载极少,只有四处书面描述,其中倒有两处是 Adams 太太写的。87年 Polly 去巴黎的路上途径伦敦,住在 Adams 夫妻的住所,Abigail 太太两次在信中提及 Polly 的小女仆性格甜蜜但不太能干,怕照顾不好小主人。另外两个记录来自男人,一个是庄园上的黑奴 Isaac,另一个是 Jefferson 的孙子,都说 Sally 肤色甚白,颇美貌。
(参见:Sally Hemings 与她的孩子)
Jefferson 在巴黎时开始跟 Sally Hemings 发生肉体关系,这个关系一直持续到他们回国之后多年,他们生了几个孩子,有名有姓有文字记录的就六个,之前可能还有一个难产或者生下来就死了。四个孩子活到成年,包括三子一女。
这段关系从 Jefferson 当总统的时代就开始流传,当地很多人都知道,但没有确凿证据。Jefferson 的子女和孙子们都否认,并指叔伯亲戚(白人老爷,不是黑奴)为 Sally Hemings 的孩子的生父。然而这个谣言持续不断,Hemings 子女都留下记录,声称家里人都知道自己是 Thomas Jefferson 的孩子。但是,当然,正统历史学家和主流社会是不会把黑奴后代的话当真的。所以 Jefferson 和 Hemings 的关系一向被认为是野史范畴。直到 1998 年有历史和遗传学家给 Hemings 直系后代做了 DNA 鉴定。由于 Thomas Jefferson 没有留下正式的(婚内的,证实的)男性后代,不能直接鉴定Y染色体的关联,而是间接地排除了其他“嫌疑人”。2000年 Monticello Foundation 聘请了一组历史学家,综合书面记录,Jefferson 的行程时间表(对照 Hemings 孩子的出生日期),多种来源的记录,以及 DNA 证据,得出结论,几乎可以肯定这件事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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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 Jefferson-Hemings 的关系当作一段猎奇言情故事,甚至不少人觉得很浪漫分红,也不是不可以,但难免误解了那个时代那个地点的具体状况。当十五六岁的 Sally 被四十出头的男主人第一次抱在怀里的时候,他俩各自是怎样的感觉,怎样的想法?当事人没有留下半句记录,后人也无法想象,只能瞎猜。我个人版本的瞎猜是,谁也没有特别怪异的感觉,或许 Sally 早就等着这件事发生了,因为她只是在重走她母亲的道路而已;或许 Jefferson 略有点 ashamed and embarrassed,但也有一种类似的坦然和归属感,因为他的亲朋好友也都干过同样的事。这就是正常,而已。
James 和 Sally Hemings 的母亲是 Betty Hemings,她是庄园主 John Wayles 的女奴。Wayles 成为鳏夫跟她发生长期的肉体关系,生下几个孩子,这些人统统都是 Wayles 的财产,最小的孩子即 Sally。Wayles 的婚生大女儿 Martha Wayles 跟 Sally 是同父异母的姐妹,当 Martha 嫁给 Thomas Jefferson 后,她继承了父亲的遗产 --- 135 个黑奴和一片庄园,其中包括 Hemings 全家。Sally 年纪小,从小就做 Jefferson 家的小保姆,也就是她的半外甥女的保姆。
Betty Hemings 本来就是黑白血统掺半:她的母亲是非洲女奴 Susanna,她的父亲不是她母亲的主人而是英国水手 John Hemings。Hemings 本来想把妻儿买出来,但是他们的主人 Francis Eppes 拒绝。主人死后,Susanna 和 Betty 母女俩作为 Eppes 家的女儿的嫁妆嫁入 Wayles 家。
把这一段代代重复的历史翻译出来,我一边写一边觉着说不出的恶心,脑子里浮现出电影 Chinatown 里的一场戏:Faye Dunaway 被 Jack Nicholson 打耳光,承认,She's my sister. She's my daughter. She's my sister. She's my daughter. 只不过对于 Martha Wayles 来说,Sally is her sister. And Sally is her ... thing, property, possession. 对于 John Wayles 来说,他们是他的孩子,他们也是他的东西。
因为之前两代父系都是白人,到 Sally Hemings 这一代,他们只有四分之一黑人血统,容貌近似白人。Sally 的孩子们只有八分之一黑人血统,跟白人几乎没有差别。但是根据“一滴血”的法律,只要母亲是黑奴身份,孩子就是黑奴,所以 Sally Hemings 与 Thomas Jefferson 生下的孩子也全部都是 Jefferson 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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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mings 一家之所以在美国历史上地位重要,不仅仅来自这段说不出口的情史,而且因为他们留下相当详细的记录,一代一代谁是谁的孩子叫什么名字干了什么结局如何,都有文字可循,令后人得以追踪黑奴流动变迁过程。这样的文字记录十分珍贵,大多数黑奴并没有这么好运。即便如此,男性成员的记录远远超过女性成员,即使是故事中心的女主角,我们也所知甚少,Sally 自己没有留下只言片句 --- 或许她不识字,实际上也没有识字的男人(例如兄弟,儿子)想到要去问她人生故事,帮她记下半个字。但是她的孩子得到了很大的好处,受过教育且学过手艺,这是有确凿记录的事实,也可以看作他们的血统的旁证。
Sally Hemings 自己到最后也没有被正式解放,老年时,女主人(Jefferson 的大女儿)让她搬出去跟孩子住在一起终老。照我的看法哈,这未必是因为 Jefferson 忘了解放他,而是因为一个单身女人,解放不解放有什么实质差别?放她出去她能到哪里?既不能结婚,又不能工作(干什么?),又不能拥有财产,横竖是在家呆着。幸亏她离开了 Monticello,没多久后庄园就破产被卖掉了,庄园上的所有的黑奴也被一并买给新主人。
Thomas Jefferson 正式解放的黑奴寥寥无几(参见:Jefferson 解放的黑奴),但是 Sally 的四个活下来的孩子成年后都或正式或偷偷地获得了自由。Beverly Hemings 去了距离不远的华盛顿DC,妹妹 Harriet Hemings 到21岁时也走了(据说非常美貌),去投奔哥哥。管家记得有一天主人让他给 Harriet 塞些钱,租辆马车,离开 Monticello。他俩假装白人融入了白人社会,Harriet 嫁了白人男。另外两个儿子 Madison 和 Eston 在 Jefferson 的遗嘱里被正式解放成为自由人,后来都搬到 Ohio 州,留下很多后裔,其中一个还参加了南北战争(当然是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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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Monticello 参观时,一天只有一次的 Hemings 家族史 tour 居然卖光了票!排在我前面的白人女游客垂头丧气地走开了,我只好上前买了一天有几次的 slavery tour. (一般对于人间惨事避之不及的家属哼哼唧唧地威胁要拒绝参加。)结果这个 tour 并没有很惨很可怕,也没强迫我们看铁镣监狱什么的,而是介绍了不少当时的黑奴工作和经济结构。导游是个中年白男,我觉得是历史学家,不管是不是专业的。他说起 Jefferson 自己对黑奴制度的支持,虽然从理论上知道跟自己的进步观念背道而驰,而且 John Adams 和法国知识分子都质问过,但对他来说是习以为常无法撼动的社会规则。我心想人对于自己从小习惯的套路真是难以挣脱啊。
导游讲了段历史,当时 Monticello 买了个青年男黑奴,非常不驯,找个机会跑了。没多久被 slave hunters 抓了回来。没有记录对他实施了什么惩罚,但是很快他又逃跑了,又被抓回,这次被鞭笞且立刻卖给别人。Jefferson 还写信给买主说,最好把他跟其他奴隶分割开来,或者卖到远处,因为他脑子里的不安分会迅速在其他黑奴中传染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