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部小说不仅完全以 Mycroft 为主角,而且是前传,设定于1870年,Mycroft 当时只有23岁,而 Sherlock 只有16岁,还在上寄宿学校。
Mycroft 刚大学毕业不久,在外交部官员手下做秘书,正踌躇满志,攒钱结婚。有一天,他的好朋友,开烟草店的 Cyrus Douglas 忽然提起收到家乡 Trinidad 亲友来信,似乎当地闹鬼,越来越多的小朋友在海滩被吸血而死。当他把这件事告诉未婚妻 —— 因为她的父母在 Trinidad 开农场 —— 未婚妻脸色突变,婚也不结了,马上上船出发回乡。Mycroft 满腹狐疑,一冲动拖着 Douglas 也跟着跑去 Trinidad,展开了一段惊心动魄的侦查 ...
本书作者 Kareem Abdul-Jabbar,不知道有没有人认识。小时候跟着我爹看 NBA 篮球赛,对于这个湖人队中锋印象最深,解说员老说,“天钩贾巴尔”。后来没追看了,最近查了一下才发现他目前仍然是历史上得分最高的选手,因为他一直打到四十几岁才退役,而且得分率很高 —— 说实话我一直以为得分最高的是张伯伦。

说实话在翻开这本书之前,我的期望是不高的。虽然早就听说过贾巴尔大叔是狂热的福尔摩斯粉,并且是 Baker Street Irregulars 俱乐部的资深成员多年,但是,球星写侦探小说,这这这,多半是 vanity project 吧?再说封面还写个合作者 Anna Waterhouse 呢,应该不会很好看的,不过出于好奇我还是从图书馆借来。然后才发现我错了!这本小说很好看!
开头几章的情节发生在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汹涌而来的历史细节迅速把我镇住了,很明显作者们做了很多历史调查,绝不是业余玩票的架势。然后转移到海上,又在 Trinidad 登陆,最后决战则是在海上荒岛。各个地点都很有画面感,具体而细腻。最重要的两点是:1)福家祖传的观察推理法,写出来头头是道,颇有ACD的风格,一点也不生硬。2)剧情推进速度很快,节奏感强,让我一页一页地翻下去舍不得放下,可见深得此类小说的真谛啊。
这本书最大的缺点是唯一的女性形象,未婚妻 Georgiana. 真的很难看,还好出场不多,跟男主角也是毫无化学作用。而 Mycroft 和他的华生,Cyrus Douglas 之间颇有化学作用。两人的关系跟福尔摩斯与华生既有相似又大有不同,Mycroft 是个涉世未深的英国青年而 Douglas 是个历经人生起伏的中年人。其中还不缺幽默互动,让人又熟悉又惊喜,是一对很有趣的搭档。
不过我个人特别喜欢的成份其实是对于加勒比海地区历史的描述,既不是英国也不是美国的历史,很有新鲜感,但又跟英美历史紧密相关。同时很符合原著里暗伏的 globalization 线条,让人不觉得突兀。
对于人物的描写,这里的 Mycroft 跟原著中那个肥胖神秘的中年人有极大差异,甚至还教弟弟打拳!但是我没觉得很违和,完全可以接受,尤其是描写这人对于官僚机制和文件的熟悉,对国际政治的眼光,还挺有逻辑的。Sherlock 只有很短的戏,寥寥几笔,兄弟情写得很可爱。书里到处扔了很多小小的典故,很明显是死忠原著粉最喜欢的手法,却没让我捉到与原著冲突的细节 --- 光是这一点就强过不少福尔摩斯同人作品了。然而最有意思的是对于 "our mother" 的暗示 ...
Sherlock Holmes 在原著中几乎从来不提起自己的家人,连 Mycroft 出现时,华生都要感叹,我从来不知道你还有个哥哥! 为什么会这样呢?贾巴尔提出了一个模糊的假设。也许有福迷感到不适,但我喜欢这个假设,至少比 Steve Moffitt 编出来的一对普通英国老头老太的版本要强多了。妈蛋,我越想越觉得他这个假设在心理上既符合原设又大有挖掘之处。
美国人写福尔摩斯同人的一个问题是底色腔调不够英国,这里也不能全免,偶尔会有文化上出戏的感觉,不过整体来说还是很努力地保持英国味儿了,甚至来了段儿牛津对剑桥的划船赛。还好大部分情节在加勒比海发生,换了环境也就不太会介意英国味儿了。
哦对了,我还忘记说了小说里最有意思的一个桥段!两个主角跑到 Trinidad 之后跟谁混到一起去了呢?义和团!真的把我惊到了,怎么这都扯上了关系 ... 但事后搜了一下发现这是真的,至少华工移民加勒比海/西印度群岛的历史是真的。当然他们是不是身怀绝技功夫过人那就无法考证了。有趣的是 Douglas 早就跟义和团是好朋友并且学到很强的功夫,书里有少少两段武打描述,我看着就象是贾巴尔写的,不是电影编剧出身的女作家写的。直到全书看完之后我才迟钝地联想起为什么武打跟贾巴尔有直接关系,请看下面这段李小龙的最后一部电影死亡游戏的片段: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UOMlsYFVYQ
我不是李小龙粉,但这一段以前是看过的。说实话如果不是有 internet,这辈子都会想当然地以为贾巴尔跟李小龙对打戏只是电影公司搞噱头猎奇拍的。这件事的教训是想当然耳很容易把人带沟里去。这不是猎奇噱头,而是,贾巴尔是李小龙的十足真金的徒弟!万能的谷歌告诉我,贾巴尔在 UCLA 念大学的时候不知怎么就摸进了李小龙开的武馆,那时他还没进NBA,跟李小龙学了四年的武术!后来去打球就没继续了,但仍保持友谊,所以李才会邀请他拍片合作。当李小龙去世的时候,贾巴尔正在去香港探访他的路上。
http://www.espn.com/nba/story/_/id/2159 ... mal-murray
知道了这一层关系后,小说里的 Douglas 和他的华人朋友大欢小欢,忽然整个形象都不一样了。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