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周四晚,一个朋友要离开伦敦搬到别的地方去了。临走前吃吃喝喝自然是少不了的,于是就去了家还算地道的上海馆子,点了红烧肉醉鸡熏鱼鱼头煲,一伙人吃得撑死后,又在我的带领下(好了啦,我承认自己很腐败



周五晚是个PR公司的派对,人11月就把时间地点订好通知我了,据说是在SOHO一个很exclusive的私人俱乐部。于是我这个没见过啥大世面又在dress code上吃瘪过的小土豆从周三开始就为该穿什么着急了,和科学青年火焰在msn上探讨好一阵子,casual的仔裤球鞋自然是淘汰出局,可是低胸露背的小黑裙也未免太坦诚相对了一些



周五一早,我就把行头塞到超级无敌大的背包在套上破烂仔裤球鞋上班去。时针一过五点,我小人家就开始魂不守舍地扳指头倒计时了。临下班十分钟,我抱着书包冲到厕所着衫兼对镜贴花黄后,就一手拎着小手袋一手拿着打印出来的地图踩着高跟鞋一扭一摆朝派对飞奔过去啦。
到了会所,还得按门铃报上会员的名字才让进去,这排场架势摆得可真是够大的,可进门一看,窄窄的楼梯直通三楼,里边的装修啊什么的也不见得有啥稀奇特别exclusive的。当然啦,人家也不是拿这个当卖点,人家走的可是知识分子路线,据说会员全是媒体大牛来着。我穿过重重人墙,顺便开动帅哥扫描雷达,朝主人家走去。途中见到个卖弄亚洲风情的苏丝黄,剪了个齐眉刘海,吊梢眼,脸上的粉刷得惨白,嘴唇又抹得鲜红,造型直追小章同学geisha造型,可惜底版输出小章几条街,只让人想起台湾去年的锋头人物许纯美。和主人家打招呼寒暄了几句,我就转头和一戴黑框眼镜的白发老头聊开了。一聊才知道,原来老头是给FT和Sunday Times写稿的记者,最近刚从美国回来,于是我们就从他去NASA的采访一路聊开,期间伴以红酒白酒若干。
(to be continu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