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泰斗不是生来就象照片里那样,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神情严肃的作家。

书里的有些细节相当有趣:
曾认真学习声乐和钢琴,梦想成为职业钢琴家或歌手,能唱《托斯卡》中的咏叹调《为艺术,为爱情》。打网球和板球,滑旱冰,喜欢游泳,会冲浪。特别爱好数学。
姐姐是家里公认的才女,母亲聪慧精明果断。而她小时被认为反应迟钝。
少女时期追求者众多,在埃及“初入社交届”,热衷于和男军官跳舞。为嫁给第一任丈夫而和第一个未婚夫解除婚约。
一生去过非常多的地方,欧洲以外,到过南非、澳大利亚、新西兰、夏威夷、加拿大、美国东岸、北非。第一次婚姻失败后单身坐火车到中东旅行。因为伊拉克战争报道而耳熟能详的地名在书里多次出现:巴格达,巴士拉,费路查,纳杰夫。
似乎在20世纪初,出国旅行对中上层阶级的英国人轻而易举。阿加莎童年时,父母因为经济拮据而租出德文郡的大屋,举家住到法国南部的旅馆里,长达数月,这样可以节省费用。
自传里略略讲了一些作品是如何构思出来的,提到最多次数的是《罗杰迷案》。
当然了,最引起我兴趣的部分是关于马普尔小姐的。请注意黑体字部分,我看了后讲给某人听,都笑翻了。
《寓所迷案》是在一九三零出版的,但是,我对出版时间和地点以及写作过程、起因,甚至连怎么想起用一个新角色马普尔小姐作为小说中的侦探都记不清了。当时,我肯定没打算在以后的写作生涯中继续以她为主人公。我没想到她会成为赫尔克里•波洛的竞争对手。
如今,人们络绎不绝地写信给我,建议马普尔小姐和赫尔克里•波洛应该邂逅相遇。可这有什么必要呢?我肯定他俩决不会对此感到高兴的。赫尔克里•波洛清高自负,他不会要一个老处女来教他几手的。他是个职业侦探,有他在,就不会有马普尔小姐的立足之地。他俩都是红人,都是凭本事吃饭的。我不会安排他们邂逅相遇的,除非我一时心血来潮,感到有必要这样做。
我想,大概是在《罗杰•艾克罗伊德谋杀案》中刻划谢泼德医生的妹妹时所产生的乐趣,促使我产生了创造马普尔小姐这个人物的想法。我喜欢书中她这个角色,尖刻的老处女,好奇心十足,没她不知道、没听过的事:地地道道的私人侦探。
马普尔小姐不知不觉地走进了我的生活,竞丝毫没引起我的注意。我给一家期刊写了六篇系列短篇小说,选择了六个人物每星期在一个小村庄聚会,讲述疑难案例。我从简•马普尔小姐写起,这位老处女很像我姨婆在伊灵的某些至交。我年轻时去乡村时常遇到这种老妇人。马普尔小姐决不是我姨婆的再现;她要比我姨婆更大惊小怪、更有老处女的味道。但是俩人确有相似之处,她们性格爽快。她们总喜欢把人和事往坏里想,而可怕的是事实证明十有八九她们是对的。马普尔小姐对人并无恶意,只是不轻信任何人。尽管她持人性本恶的观点,她还是善待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