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梦已老
看一部实在写得好的小说, 心里总是充满恨,恨不得是自己写的;又充满喜悦,好象真的成了戏中的人,将情节当成命运,随着它纠缠,看完了觉得世界不一样了,悲喜不已。印方华玳就是这样的一篇小说,有一种让我着魔的力量。
印方华玳描写的是这样一群人:67年至74年前后出生,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因为天资聪颖、记事起已被社会和学校当精英培养,86年到90年左右他们在顺理成章地读大学,他们的情感发育就是在这时候完成的――从前太忙,顾不上。90年代末他们已分散在世界各个角落,进取着,享受着,挣扎着,幻灭着。
小说中的大学时光,是背景,斯华在那时候暗恋印诺,印诺在那时候不肯原谅达骁的背叛,铁柏在那时候为达骁抗下处分,倪碧玳在那时候决定要作喜宝。。。大学仿佛是前生,后面发生的事,都是前生的债。
这篇小说写得最成功的是人物。印方华玳这个题目就是四个主角的姓,小说的内容是由这四个人的内心独白构成的。除这四人外,还有数个陪角出场,都写得极好。知道了这是几位作者合作写成的小道消息,也就不奇怪这样多的性格不同的人物能在不同的时空自如地进出,想事儿,说话,发脾气,伤心。 所以我又觉得另一成功之处是结构。
先说人物,由女性角色说起。倪碧玳和印诺。这对天敌,有点象张艺谋笔下的章子仪和张曼玉。
昨天看<明星报>,宋丹丹说章子仪和成龙都是为国争光的演员,(我的天!)丹丹同志回忆说,“第一次见子仪,她和张艺谋一起来找我谈事儿。她那时候还是中戏的学生,特别清纯,一个电影也没演过,没想到才这么两年间,已步入国际影星行列,她真是努力啊!”
我看这篇报道,脑中浮现出清纯的章子仪从宋丹丹家出来,可能和张艺谋作的事,不由地吃吃笑。因为一直讨厌章子仪,实在看见一面都觉得不得已,也就没花心思了解她的成长八卦,但是看倪碧玳的自白,觉得这应该就差不离了:
那虽是玩笑,却也不是没有来由。我父母离异,自幼在没有正式工作的祖父母身边
长大,物质生活极度缺乏。一共只有一个洋娃娃,衣服被我缝缝补补了不知多少次;积
木有一套,锁在抽屉里,过节时才能拿出来小心翼翼地玩一次。要添置什么,就得看父
亲和继母的脸色,不如不要。
我虽把全美方钻挂在嘴上,并没有象裴朵儿那样,真的傍了大款。艺术院校,这种
诱惑永远不断。可是红颜弹指老,美丽不过几年,而我还不想只吃青春饭。我还这么年
轻,还有一辈子要过,积累资本要紧,急功近利的物质需求,可以缓一缓。
印诺是倪的情敌,也就无怪乎倪说起她来,语气里全是刺:
我不喜欢她。她那只有同性才看的
出来的淡妆我看的出她卷过睫毛多半是电热卷睫毛器,再刷透明睫毛膏,毫无暇疵的粉
底,淡腮红,修过眉毛,本色唇膏,颧骨和鼻梁上有高光,侧面打了鼻影。她这么人工
这么仔细地跟岁月做着斗争,偏偏要让异性以为她是顶自然的女人。其实,把她扔进水
池里刷刷再拎出来,男人才知道甚么是自然。
连她的笑都是挂在脸上给人看的。我知道她也不喜欢我。她扫过我的眼光里在判定
我:年轻,漂亮,肤浅,急躁。她嫉妒我,可又不屑于嫉妒我,还是挂着那个亲切的微
笑。最后我在心里下了结论:她不过是运气好嫁得好,享福享得久了,气质自然就雍容。
倪得到芮斯华,起初靠的是肉的吸引。作者也曾经想为他寻找别的解释,当斯华说起和印诺的婚姻,是为日后出轨打的伏笔,他说:
她总是很宽容地笑笑。我那时候象是刚得了新玩具的小孩子,沉浸在崭新的
享受里,并没有注意到她有种高高在上的怜悯态度。时间久了,就体会到一点。象刚才,
她表示了不,我就不能继续,主动权永远是掌握在她手里的。
芮在爱情上是有点孩子气的,有点象女人――得到的时候盼望长相厮守。起初他对倪是半推半就,得到了后,(其实是人家得到他),并没有厌倦,并没有止于游戏和偷情,而是买了大戒指要求婚,这使他和倪的肉体关系象一次男人的失身。现实生活中没有几个男人愿意这样为妻子外的女人选择彻底改变自己的生活,所以我尽管一开始是喜欢印诺的,厌恶倪碧玳的,但是我一直有点痛惜斯华,对他的孩子气,对他的生活事业的全面失败,感到痛惜。
我自认了解芮这样的人,这样的一个对自己人生有清晰计划,有野心的人,象女人一样被一次不该发生的爱情被打得落华流水,失魂落魄地客死异乡,真的另我痛惜。我第一次看这部小说的时候,就想,这一定是女性作者替天行道,一心要惩罚偷情的不忠的男人。

印诺。我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印诺是我妈妈心目中的理想女性形象,是她想让我变成的样子,除了和方楚婚外情这一出。 我脑海中的印诺30余岁,穿日本式的套装,衣服淡淡的,神情也淡淡的,对一切都胸有成竹的样子,美丽而独立。她让男人动心,又太让他们紧张,象一个太过整洁的家,墙是白的,沙发是白的,被单也是白的,可惜被她爱过的男人,都是大孩子,喜欢在白墙上按黑手印的大孩子。
印诺骨子里是冷的。她有精神的洁癖,她知道斯华有外遇后的心路历程,写得真好!起初她愤怒,却又骄傲地想不动声色地将事情解决掉,之后马上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可是挽回已经来不及,心灰意冷,她接受了方楚的追求,我特别喜欢看印方在一起的片断,炽热的,焦灼的,温存的,可惜仍归于印诺无可无不可地不了了之。有人说,她是利用方楚恢复自己作为女人的自信,我倒也不觉得。说真的,成年女人,和丈夫有了不妥,你让她躲哪儿去呢,总不能回父母家让他们担心,亦不能去朋友那儿添麻烦,正碰上有爱他的男人,避避也是好的。能有几个女人有这样幸运呢,大多是在家伤春悲秋或去公共论坛求助。印诺的选择没什么错,至于最后她没选择方楚,我想是她多少看不起爱她超过爱自己的男人。
不管是不是因为方楚,印诺都复原地很快,虽然在纽约给斯华打电话,她仍是天真地存着一点希望,虽然听到斯华下决心提分手,她也心慌腿软,但是她还是复原地很快很好,在香港开始了新的生活,寄出离婚文件,并且不忘奚落一番那个女人:“那女人浪费了这么多眼泪这么多年,也该给她个正果。我冷笑着想,让她和斯华白头谐老去,迟早也尝尝我当年找头发搜避孕药的滋味。” 可惜斯华存了心跟她了断,让她连的离婚书都没地方寄了。

东拉西扯地,女角还没说完,又想说说男角。(写这个读后感不比写王朔的,反正王朔又不会来看,这个知道作者在等着看呐,不时得自己督促自己,写不好没关系,千万别写不完。)
小说的名字叫“印方华玳”,我琢磨来琢磨去,除了好听外,大概是作者以印方华玳的关系作为一条主线,其它的故事和人物是随着这四个人物出场的,因此得名。不知道的,还以为玳也是很重要的人物呢,我倒觉得另有一个重量级人物应该放在题目中,就是铁柏。这个人物实在塑造得太成功,有血有肉,背景翔实,与众多人物无论主配角都有关系,因此他的故事格外好看,亲情、友情,与女人的错爱,与同性的爱,对斯华的爱和最后的收容,每一段都可圈可点。
看他教训那个酸妹夫,是我阅读这篇小说过程中唯一的开怀大笑:
看着新贴上去的小熊墙纸,我的心情很好。这时候,电话铃响了,我拿起来,
只听一个陌生女人的声音,说:“请问易学麟家嘛?我找易学麟太太。”我说:“我是
易学麟太太她哥,有什么话跟我说一样!”
。。。
当天下午,我就到易学麟的分公司办公室。易学麟装没看见我,我一屁股坐到他办
公桌上,说:“妹夫!我他妈的开了五个小时的高速过来,你他妈的也不请我吃饭!”
办公室里的人都拼命地假装专心工作,我扫视办公室,没看见什么漂亮女人,回过头来
盯着易学麟。易学麟无奈,说:“好好,我们出去吃饭。”
出了门,他带我往小馆子钻,我说:“妹夫,我他妈的开了那么久的车,特地来看
你,你就请我吃这种野鸡馆子?”易学麟看看我,没敢说话,领学着我到了当地大馆子。
我坐下来,恶狠狠点了一桌子海鲜,啤酒小菜上来,我开始吃喝。易学麟跟我说话,也
不理他。
。。。
我不耐烦,说:“操!不就是那么点儿屌事儿么,充什么情圣哪。你们那‘纯洁’的感情,怎么就他妈的有价钱了?”易学麟似乎陷入了诗人状态,自顾自地说:“噢,她是那么地爱我,我也是那么地爱她!
我们的爱情超越世俗的界限,要知道,黑与白之间有的是深深浅浅的灰色……”我气得
直笑,说:“你他妈的知道什么是黑什么是白么你!又想当婊子,又要立牌坊,什么黑
白灰哩咯楞的,还他妈的灰孙子哪!”易学麟十分悲伤,继续说:“可是现在,现在,
她变得世俗了,只在意物质,她,她,她变了,她被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腐蚀了……”
我说:“新鲜哪?你他妈的一个高尚的诗人还出来养小蜜哪。操,甭他妈的那么多废话,
就说这事儿怎么办吧。离不离,不离,就他妈的好好过;离,别打我妹房子存款的主意!”
这一通乱骂加上他替达骁顶处分的往事,让我觉得这人真有气慨,象万宝路的香烟广告,然而男人在门外有气概是社会派给他的任务,是不是条汉子,还得看关起门来他什么样,对爱人什么样。
铁柏对芮斯华的爱情是全篇写得最动心的爱情。这种爱情也许不见容于社会,但是当铁柏回忆:
“我们就一直那么过着日子。老芮的情绪波动很大,有时候聊得正高兴,他突然脾气
发作。我说怎么了,别这样儿。他翻着眼睛冷笑,说他奶奶的,老子乐意,他奶奶的他
的词汇量来美国以后就递减,大多数时候就只剩下这一个词然后瞪着我看。我叹气,不
过还是跟着他笑。
后来我才知道,这段日子,是我最幸福的日子。我跟我爱的那个人生活在一起,有
时候,我甚至能让他笑。“
我心里万分难过,不由跟自己说:小说就是小说,小说就是小说。
若不是小说,现实生活中,谁能想象一个建筑师收容了一个心智已恍惚的失恋失家失业的人,并为他就此抛家舍业,在美国卖起了寿司?仅仅为了爱。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教训让我们告诫自己和周围人,不能随心所欲,不能为了爱忘了尊严忘了衣食住行,但是在小说里,“爱”象雪花儿一样有无数种形态。铁柏的爱,让人心酸不已,他等了那么久,开始等的时候甚至自己都不知道――不,不知道自己此生只会爱上男人,不知道他爱的那个男人叫作芮斯华。
铁柏仍是幸运的,曾与自己爱的人共度一段时光。另有很多人,就象他跟菲洛一起时一样,有人,有爱,却并不觉得幸福,只能耍耍小流氓,逗逗对方,也逗逗自己,就那样当了一辈子空心人。
我跟过去,身子跟他贴的严丝合缝,鼻尖擦着他的鼻尖,轻轻问:“找我来
干嘛呀?”他开始挣扎,挥拳头打我,我捉住他的手腕,按在墙上,温柔的问:“找我
来干嘛呀?”我比他强壮,我一直知道我比他强壮,我也知道在他面前,我永远是赢家。
我凝视着他碧绿的眼睛,看着他的眼神一点一点从愤恨慢慢的软弱下来,泪水渐渐地涌
上来,一滴一滴地滑落。我低下头去亲他的泪水,他突然尖叫起来,说:“放开我!”
一边使劲扭开头。我突然不忍心,松开手,退回到沙发上,坐下来。他还是靠墙站着,
我们隔了一个屋子,默默对望。
我摸烟的时候,菲洛说:“你是爱那个人的吧?”我说:“是。”他微微地苦笑,
说:“我来,是告诉你,我也爱上别人了。”然后他静静地离去,开门时,回头说:
“你知道,曾经、我恨你。”他停了一停,说:“那个人,不知道你是同性恋吧?他自
己不是吧?哦,铁,我们都是可怜的人。”然后他说:“好运。”说完,他轻轻地走了。
我继续抽烟,想,这还是第一次说出来我爱老芮。我想我是感激菲洛的。

说到达骁,不由想到妇女杂志千年不衰的老选题:结婚,是要个你爱的,还是爱你的呢?
达骁是“你爱的”那类人的漫画:高大、孩子气、有小才华小聪明,不入世,不负责任,指望不上,总的来说,就是比较有动物性。
这样的人,他的黄金时代是大学,因为那是最后一个允许成年人肆意妄为的地方。我一时想不起是在那一段里,是谁回忆,说在校园里,看到一对青年男女对面站着,女的在哭,男的不说话,过一会儿男的把女的拥在怀里,嘴里念叨:印诺,印诺。那是达骁和印诺。这一段写得好!象一幅画,男孩女孩穿着白衬衫,脸上映着阳光和树影子,印诺哭脏了小脸蛋儿,与达骁在甜蜜中和解。因为年轻,连背叛和失恋都是健康的、明朗的。
我私下认为,达骁是个值得女人在非常年轻而输得起的年代遇上的一个男人,他英俊,他聪明,他花样儿多,一定是个好玩伴。但是,不要超过22岁,就要和他了断,甩了他也好,被他甩也没有什么羞耻的,反正这个人不适合成年人的生活,对成年人的规则――只有努力才会出人头地的规则,他永远也不会有准备好的时候。
他会永远津津乐道在大学里他背上顶着舞台灯光的旧时光,象韶华已逝的老舞女一样,记得高考那一天,记得自己超过录取线多少分,在学校里多么地能招女生哭,能招女生笑。
达骁这类长得太好的男子,象一些长得太好的女子一样,多少有点想当寄生虫搭顺风车的心。他跟咪咪结婚,固然起初也是为了爱,或者他自认为是为了爱,承认不承认的,咪咪父亲的权势是一份了不起的嫁妆,因为听到去巴黎,他“顿时静了下来”。
达骁这类人,也不是没有心,他也会常常感时花溅泪,负了印诺犹可,反正那时候年轻,负了咪咪,他多少是内疚的,听到咪咪常听的怨曲,他也自责,但是他又感到无能为力。
爱是一种能力。就象有人近视,有人平胸一样,有的人,天生不具备爱的能力。这是没办法的事,责怪他也没有用,他自己也拿自己没办法。咪咪是一个完美的女性,懂得爱,珍惜爱,奉献包容宽恕样样来的,在达骁面前,她的形象象圣母。但是,盼达骁结婚踏实过日子,就象让一个痛恨整理抽屉的人去作档案管理,是没有任何前途的。因为他不愿意学习,你作得再好,他觉得你有强迫症,他整天就盼着逃学旷工。达骁与咪咪的家,就是一个档案室,达骁是一定要逃出来的。

方楚和陈凯融
有一个被讨论多次的话题就是,这篇小说中的救赎情意结。为了这个情意结,我觉得印方华玳在无望的爱、无情的背叛、爱之不得的遗憾之余,仍带给读者不少暖意。方楚和陈凯融是这种救赎的代表人物。
印诺虽然骄傲、自爱地近乎自私,但读者在一开篇就看到斯华的背叛,心里总会替她不平、干着急,方楚的出现,是给这些好心读者的安慰。
方楚对印诺的一见钟情写得好,闭上眼睛我就看见一幅画儿,被太阳晒成褐色的方楚穿着个大背心和军裤,站在印诺的身后嗅她雪白的脖子,琢磨着该不该把她那绺掉下的头发抿上去。我自己也试图写过这种一见钟情,知道有多难写――传说那是发生在两个人见面40秒内的事,怎么才能写得好呢,印方华玳的作者就写得好,气不过,再看一遍,仍然觉他写得好。
传说一见钟情的人,会象动画片那样将一颗颗的小心心、小花朵和小糖果用眼睛送给对方,可惜咱没有特异功能,看不到,只觉得心软了,喘不上气,相信很多人有过这种经历。方楚对印诺的狂热,让人仿佛又经历一次突然而至的爱情,又喜悦,又惊慌,怪甜蜜的。
很多读者是因为印诺对方楚的态度而失去对她的同情的。印诺的确有自己的一套,我觉得她这点跟达骁倒有一点象,她一生仿佛也爱过多回,但仿佛一直爱得不明不白,被爱得也糊里糊涂,她在爱中从来也没真正地满足过,她自己可能并不知道,也不觉得需要为之付出努力。
方楚运气不好,他遇到印诺的时候,她已被两个爱过的人背叛过,正处于青春末尾的幻灭期;印诺骨子里的骄傲又不允许她接受一个送上门来无条件爱她的男人,所以我说她蠢,是一个不懂得复仇的人。哪个女人不知道拿一个爱自己的人去向背弃自己的人示威呢?她就不会,作出不屑于的样子,不由让我怀疑,爱对她是不重要的。
陈凯融对菲洛的爱,象<春光乍泄>中的张国荣和<蓝宇>中的胡军一样,彻底打消了我曾经对同性恋情的疑惑,让我知道,那完全是和异性恋一样的感情,焦灼,家常,温馨,都一样。
印方华玳中,被辜负的人,都有人来搭救,斯华负了印诺,有方楚陪她度过最困难的时候,铁柏戏弄菲洛,有陈凯融替他还这笔债。虽然最后印诺也负了方楚,北京的SARS又成全他一段姻缘,也许菲洛和方楚也会象印诺那样,多少有点然意难平,但那就不是读者关心得过来的问题了。
这篇小说,唯一没有被搭救的,就是斯华。下一节让我讨论一下他的两个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