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etch] 旅途偶遇
[sketch] 旅途偶遇
上礼拜六坐飞机,候机的时候就看见一对外表抢眼的年轻人,一男一女:女生一头染得很有性格的酱红头发,夹杂几缕桔黄色;男的戴顶棒球帽,手里拎了一个木板,尺寸比 carry-on 手提箱大一点,上画一只红玫瑰,并书"stomp board." 我忍不住多看了两眼。二人虽然熟稔,肢体语言却不是恋爱中人的那种。让我好奇心起。
无巧不成书,上了飞机后,那男生居然坐到我旁边的座位上,而他的女伴坐在前面几排。我猜他们是临时买票,才搞不到连着的座位。男生冲两边的“座友”(包括右手边的我)笑笑打了声招呼,我听出澳大利亚口音。忍不住好奇,看他样子又很和善,就探听一下:“我看见你刚才手里拿了块木板是干啥用的?”
这位老兄体格瘦小但并不单薄,很精神,可以用 wiry 来形容。满脸没刮的胡子茬,但是表情灵动,给人颇年轻的感觉,没有中年的的黯淡和颓废。他说那是表演时用脚踩着打拍子的。我问你们是音乐家?他说嗯,我们已经飞了快一整天了,从墨尔本到洛杉矶,从洛杉矶到芝加哥,再从芝加哥转机到蒙特利尔,参加地球日文艺节的表演。他指指前面的红发女伴,说“我是吉他手,她是唱歌的。”
我模糊地嘀咕一声表示同情。仔细看看,男生眼里的确有疲倦,但掩饰不了里面闪闪的光亮。我问,“你们演奏什么风格的音乐啊?摇滚么?” 他笑笑说,算是民俗摇滚吧。平时没机会遇到搞音乐艺术的人,我逮住了使劲问。他告诉我,他们一起合作已经有三年,之前在别的组合乐队里干活。在澳大利亚也出过两张唱片,不过还没有在美国弄到过唱片合约。他们也在洛杉矶,Nashville, Austin, 芝加哥,纽约等地唱过。这次地球日是被澳洲同行推荐去参加的,全然不知还有什么其他名人乐队参加,"It's an adventure." 他兴奋地说。
“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搞音乐的呢?” 我恬着脸追问。
“还是小屁孩儿的时候就开始啦。一辈子都鼓捣这个。” 他笑眯眯而又斩钉截铁地说。
我问他搞音乐是否需要经常四处跑,是不是很辛苦。他说那当然,礼拜二在蒙特利尔演出完了,礼拜四要飞回墨尔本,礼拜天又要赶一场什么什么地方。他说,我曾经连开几天的车从一个城市到下一个城市连续不断地表演,白天赶路晚上演出,连轴转。我想起电影里看过的澳大利亚那荒蛮无尽的 outback,忍不住惊叹。“不是很累么?” 我问。“是很累,也很棒,”他眼睛里闪闪的,嘴角上翘,“比上班工作可强多了。”
是谁说的,凡是爱干的事儿,都不是工作。
说起旅行和时间,我们笑着一起算了算时差,墨尔本几点,洛杉矶几点,蒙特利尔几点,他从西往东飞,先是赚回一天,然后又失去几小时,真是搞脑子。我说,你的生物钟都糊涂了吧?他说不要紧,我随时随地睡得着,而且完全不怕吵,即使身边闹翻天也能眯过去 --- 我是搞音乐的嘛,早习惯了喧闹的环境。
果然,他把帽子往脸上一搭,立刻睡了过去,一连三个多钟头,我都喝了三次水,连看了几十页的毛姆,他一直没有醒,一路酣睡到芝加哥。
无巧不成书,上了飞机后,那男生居然坐到我旁边的座位上,而他的女伴坐在前面几排。我猜他们是临时买票,才搞不到连着的座位。男生冲两边的“座友”(包括右手边的我)笑笑打了声招呼,我听出澳大利亚口音。忍不住好奇,看他样子又很和善,就探听一下:“我看见你刚才手里拿了块木板是干啥用的?”
这位老兄体格瘦小但并不单薄,很精神,可以用 wiry 来形容。满脸没刮的胡子茬,但是表情灵动,给人颇年轻的感觉,没有中年的的黯淡和颓废。他说那是表演时用脚踩着打拍子的。我问你们是音乐家?他说嗯,我们已经飞了快一整天了,从墨尔本到洛杉矶,从洛杉矶到芝加哥,再从芝加哥转机到蒙特利尔,参加地球日文艺节的表演。他指指前面的红发女伴,说“我是吉他手,她是唱歌的。”
我模糊地嘀咕一声表示同情。仔细看看,男生眼里的确有疲倦,但掩饰不了里面闪闪的光亮。我问,“你们演奏什么风格的音乐啊?摇滚么?” 他笑笑说,算是民俗摇滚吧。平时没机会遇到搞音乐艺术的人,我逮住了使劲问。他告诉我,他们一起合作已经有三年,之前在别的组合乐队里干活。在澳大利亚也出过两张唱片,不过还没有在美国弄到过唱片合约。他们也在洛杉矶,Nashville, Austin, 芝加哥,纽约等地唱过。这次地球日是被澳洲同行推荐去参加的,全然不知还有什么其他名人乐队参加,"It's an adventure." 他兴奋地说。
“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搞音乐的呢?” 我恬着脸追问。
“还是小屁孩儿的时候就开始啦。一辈子都鼓捣这个。” 他笑眯眯而又斩钉截铁地说。
我问他搞音乐是否需要经常四处跑,是不是很辛苦。他说那当然,礼拜二在蒙特利尔演出完了,礼拜四要飞回墨尔本,礼拜天又要赶一场什么什么地方。他说,我曾经连开几天的车从一个城市到下一个城市连续不断地表演,白天赶路晚上演出,连轴转。我想起电影里看过的澳大利亚那荒蛮无尽的 outback,忍不住惊叹。“不是很累么?” 我问。“是很累,也很棒,”他眼睛里闪闪的,嘴角上翘,“比上班工作可强多了。”
是谁说的,凡是爱干的事儿,都不是工作。
说起旅行和时间,我们笑着一起算了算时差,墨尔本几点,洛杉矶几点,蒙特利尔几点,他从西往东飞,先是赚回一天,然后又失去几小时,真是搞脑子。我说,你的生物钟都糊涂了吧?他说不要紧,我随时随地睡得着,而且完全不怕吵,即使身边闹翻天也能眯过去 --- 我是搞音乐的嘛,早习惯了喧闹的环境。
果然,他把帽子往脸上一搭,立刻睡了过去,一连三个多钟头,我都喝了三次水,连看了几十页的毛姆,他一直没有醒,一路酣睡到芝加哥。
此喵已死,有事烧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