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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故事是这样的,上星期接到珍的电话,说要约我吃饭。――我这时正复习呢,就说等我考完这门好不好,于是约到了这个星期二的一家寿司店。
老实说我刚考完,过两个星期就是第三门,出来吃饭是大事情,有点松口气然后继续奋斗的感觉。但这顿饭吃的颇为郁闷。总而言之,简而言之,就是珍准备离婚,目前在分居中。因此这顿饭基本上是苦水饭。
我和珍认识是在本地华人的中秋聚会上。小地方华人本来就少,当时差不多年纪的女生也就我们两个。我是每周末回家喂猪,她可比我远的多,博士毕业后应聘来这里小大学教书的。女儿刚生下还不够半年,父母过来照顾,先生还留在原来州念书。
缘分真是很奇妙的地方,按说我的生活也一样清苦寂寞,要是小E在身边的话我肯定把她烦死。但是在别人眼中我就是很冷淡的人。大概大家的背景爱好什么的都不一样吧,我和她并不算很谈得来。她暑假回先生那里是我接送她来回机场的,(小地方机场近,倒也不算很麻烦)。之后她一直说要请我吃饭。正好家猪周末过来,于是我们一起去了某意大利餐馆晚饭(说好不让珍请)。小k的为他吃苦版本从这里开始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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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晚上珍带来一位中国男生,很聪明的一位医生,一路从康乃尔拿奖学金读下来,毕业后在纽约做,然后又到john hopkins。这晚上的饭局是他下了班从巴尔的摩开车赶过来的。见到他的时候大概已经换了衣服,穿着熨得很好的白衬衫和牛仔裤球鞋,一边笑说他换完皮鞋随手放在车顶上,开上高速听到身后巨响,知道皮鞋飞走了。这男生个子不高,但是样子不算难看。虽然不象小k写的黎励那种猫科动物脸,难得的也是读了那么多年书又做了n年实习医生,周转了十多年还不显老。刚出来做专科,正是收成的那茬儿。那时候正好为他吃苦新鲜出炉,我听他说在法拉盛做了六年,又琢磨着他仍是单身,就问他有没有去过魔术派对。他的回答是派对的主持人迈克(?)为人不怎样,所以他不太捧场。
一般我不太会应付初见陌生人的场合,不过这男生显然是比较会social的,并不是学位念不出来的苦大仇深的书呆子,又有家猪周旋,四个人一顿饭下来倒也热闹。听他说说医院里的事情也很有趣。(正好不久后jun的hospital也出来了,可惜这篇也没写完)。吃完饭后我和家猪开车告别。成年人的世界本来就很复杂,所以我们也没问他们接下来去哪儿。
well,看来成年人的世界复杂的超出我们的想象。两个月后的晚饭,珍一古脑儿的倒了出来。她的前夫(姑且这么说吧)是个jerk,博士quit掉不念了,在硅谷找到工作,两个人正式分居,却在赡养费上不统一――他只肯每个月出100块钱,最多150。女儿这时候已经跟珍的父母带回中国,从出生起就没让他操过心,换来这么让人心凉的结局。对于年近四十的男人来说,他考虑的不是有太太有小孩有工作,完全可以settle down,而是离婚后要娶个老美好办绿卡,再不成隔壁同事的妹妹也是好的,虽然样子一般,但"她比自己的太太年轻十岁"。为此珍暑假回去,他甚至不让她去他的办公室。理由是,反正我们也快分开了,你不要出现,因为我觉得同办公室的某某可能会有机会...
珍为什么和这种人渣一起多年而且生下女儿不是我可以理解的,不过她现在还年轻漂亮。所以仍然有追求者。比如那个医生。但是事情永远不会象阿婆的侦探小说那么单纯美好,美丽的女主角受伤后总有个诚恳(虽然也许不很聪明有钱)的绅士随时替补。那天和我们吃完饭,珍准备给他订酒店,他不肯,珍自然也不敢把他带去公寓的地址,只好在停车场就跟那个男生说:你可以回去了。之后对方又做了几次很明白的暗示,珍开始还在心里帮他找借口:医生没有时间,表白比较直接。但是后来几通电话下来,真相渐渐浮现,原来这个医生也有女朋友的,还是康乃尔就在一起多年的同学。他过来,只不过看看珍有没有open mind。之后他让珍过去他那里,“我还养了两只小猫”,珍自然不敢上门了。
这顿苦水是让我越听越心凉,怎么现在下做的男生这么多?有家有室的还四处招惹。如果有人和你吃顿饭然后就要求怎样怎样,那可不是太危险了。也许我谈恋爱太早太早了,我对男女朋友的定义还是暧昧-表白-然后才拉手-kiss之类的。我真不知道有人可以在一顿饭完成。而且这个人看上去还很斯文,很温和的专业人士,是一般丈母娘心目中的快婿类型。
总之这种人不知是珍最近倒霉还是怎样,她遇见了不止一个。所以她准备换工作,搬到大城市去,会有更多的机会。(目前她还只能接受华裔,但是又担心对方不肯接受她的女儿)一顿饭之间她不断的抱怨:我也真是惨透了,如果早两年就离婚,肯定比现在好。现在人也老了,又有女儿,又没绿卡...我只能安慰她,至少你还有健康,还有工作,女儿又那么可爱。
老实说我不是好的倾诉对象,我不象helen那样有宽厚理解的心地。何况这个故事实在是太郁闷了,把我以前写的那些sweet的言情小说彻底的调个个儿。huh: 然后我们吃完饭回家,我泡杯浓茶,看书。平时艰深的专业书这时候竟然有平静人心的力量,也许做个书呆子确实是幸福的。
写得乱78糟的,向大家道歉。
